吉水县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吉水工业园区二期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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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吉水工业园区二期污水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吉水县 (略) 吉水 (略) (二期) (略) 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4年11月2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该《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吉水县 (略) 吉水 (略) (二期) (略) 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及《吉水县 (略) 吉水 (略) (二期) (略) 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2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吉水县

根据国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条例,“吉水县 (略) 吉水 (略) (二期) (略) 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已于2024年11月2日完成专家组验收会议,形成了环保验收意见,现该《办法》要求,向全社会公示《吉水县 (略) 吉水 (略) (二期) (略) 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及《吉水县 (略) 吉水 (略) (二期) (略) 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2日)。公示期内,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示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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