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图能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图能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滁建房函61号
关于《安徽图能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图能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苏滁建房函61号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 (略) 图能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中新苏 (略) (略) 以东、九梓大道以南、裕泰项目西北侧 1 号,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0亩,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包 (略) 、 (略) 、 (略) 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车用高精度注塑配套产品350吨、新能源车用电池冷却组件*套、冲压及高精度切磨件*套。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 (略) 应且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 (略) 理;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生产废 (略) (略) (略) 理。所有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 (略) 第 (略) 理厂接管 (略) (略) (略) 第 (略) 理 (略) 理。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废气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1#)排放;下料、切割、焊接、打磨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22米高排气筒(2#)排放;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一根8米高排气筒(3#)排放;表面烘干废气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4#)排放;喷塑线喷粉废气经密闭+旋风+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5#)排放;喷塑线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6#)排放。加强原料物料贮运、生产过程的日常管理及车间通排风,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应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运营期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及*苯分别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中“注塑工业”限值要求及表2中限值要求;喷粉固化环节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中“汽车制造工业-汽车零部件制造”相应限值要求;注塑工序产生的*烯腈、1,3*二烯、*苯等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要求;其中注塑环节产生的苯*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要求;下料、切割、喷塑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略) 理环节产生的氟化物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热水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 9号)中规定的5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天然气烘干废气执行《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 9号)中规定的炉窑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4中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基础固定等措施,厂房封闭、 (略) 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理,落实固废厂内暂存措施 (略) 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5、按《报告表》要求,本项目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扬尘治理。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标准要求。
7、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新苏 (略) 大队按照《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 (略) 图能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中新苏 (略) (略) 以东、九梓大道以南、裕泰项目西北侧 1 号,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0亩,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包 (略) 、 (略) 、 (略) 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车用高精度注塑配套产品350吨、新能源车用电池冷却组件*套、冲压及高精度切磨件*套。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 (略) 应且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 (略) 理;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生产废 (略) (略) (略) 理。所有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 (略) 第 (略) 理厂接管 (略) (略) (略) 第 (略) 理 (略) 理。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废气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1#)排放;下料、切割、焊接、打磨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22米高排气筒(2#)排放;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一根8米高排气筒(3#)排放;表面烘干废气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4#)排放;喷塑线喷粉废气经密闭+旋风+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5#)排放;喷塑线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6#)排放。加强原料物料贮运、生产过程的日常管理及车间通排风,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应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运营期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及*苯分别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中“注塑工业”限值要求及表2中限值要求;喷粉固化环节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中“汽车制造工业-汽车零部件制造”相应限值要求;注塑工序产生的*烯腈、1,3*二烯、*苯等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要求;其中注塑环节产生的苯*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要求;下料、切割、喷塑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略) 理环节产生的氟化物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热水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 9号)中规定的5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天然气烘干废气执行《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 9号)中规定的炉窑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4中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基础固定等措施,厂房封闭、 (略) 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理,落实固废厂内暂存措施 (略) 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5、按《报告表》要求,本项目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扬尘治理。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标准要求。
7、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新苏 (略) 大队按照《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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