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
关于《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
2024年10月25日,平塘县旭 (略) 组织召开了《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运营/验收单位(平塘县旭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付向阳、龙来早、马福波)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略) 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起于鼠场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止于独山变500kV变电站220kV侧进线构架。按电缆+架空混合设计, (略) 全长34.52km,其中独山变侧电缆出线1.14km, (略) 33.38km。全线 (略) 架设。
建设时序:
(1)贵 (略) 2021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2021年贵州省第一批发电项目共60个,计划装机规模为(略)千瓦,其中包含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
(2)2021年8月取得贵 (略) 备案文件黔能源审[2021]147号同意项目建设,平塘县旭 (略) 委托贵州 (略) 编制了《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并提交黔南州 (略) 审查,2021年9月16日黔南州 (略) 以黔南环审[2021]290号文同意项目进行建设;
(3)2022年3月24 (略) (略) 以黔电函[2022]108号《 (略) (略) 关于平塘县特变电工鼠场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及 (略) 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的审查意见》对项目初步设计出具审查意见;
(4)2022年6月,环评单位编制完成《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7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以黔环辐表〔2022〕37号发文对报告进行批复;
(5)2022年8月,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开工建设;2024年9月完工投入试运行。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对比《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黔环辐表〔2022〕37号)内容,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表1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环评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对比《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略) 径长度 | (略) 全长38km,其中独山变侧电缆出线0.5km, (略) 37.5km。共需铁塔93基。 | (略) 全长34.52km,其中独山变侧电缆出线1.14km, (略) 33.38km。实际建设铁塔90基。 | 3. (略) 径长度增 (略) 径长度的30%。9. (略) 由地下电缆改 (略) 。 | 输 (略) 径、站址等未发生变化,由于铁塔基较环评减少3座, (略) 较环评减少4.12km,独山变侧地下电缆出线较环评增加0.64km(不属于地下电缆 (略) 线), (略) 全长较环评减少3.48km,不涉 (略) 路径长度增加,不涉及地下电缆改 (略) 。因此本项目变动内容不涉及重大变动。 |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黔环辐表〔2022〕37号),输 (略) 径、站址等未发生变化,由于铁塔基较环评减少3座, (略) 较环评减少4.12km,独山变侧地下电缆出线较环评增加0.64km(不属于地下电缆 (略) 线), (略) 全长较环评减少3.48km,不涉 (略) 路径长度增加,不涉及地下电缆改 (略) 。因此,依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环评:
(1)生态环境影响
①施工中取土、弃土要按需 (略) 理;及时清理土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立即复耕植被。塔基、管廊土建施工避免大开挖,尽可能保持山坡的原有地形、地貌。农田、耕地段的开挖土,按生土和熟土分开堆放,塔基浇筑完成和管廊建设完毕后,生土和熟土按顺序回填,管廊回填必要时可将下层土压紧夯实,以减少土壤开挖导致的松散带来的影响。铁塔(直线塔、耐张塔)优先考虑采用原状土基础,尽量采用高低腿塔及主柱加高基础,以减少基面土石方开挖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和破坏。
(略) 经过林地时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仅砍伐放线通道及塔基范围内的树木。伐林木时,遗下树根及灌木草丛,防止出现裸地发生水力侵蚀。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牵张场、电缆管廊施工超出施工范围外,同时施工时剥离的植被将在施工完毕后进行植被恢复。
③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并告知严禁追捕、猎杀野生动物。
④避免在大风及雨季施工,开挖土石方集中堆放在牵张场内和管廊附近,用于塔基、牵张场回填及覆土,同时开挖出的土石方临时堆放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施工材料、粒料等堆放设置围挡设施,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略) 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剥离的表土妥善收集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弃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植被恢复选择与周围植被相同或相近的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
(2)水环境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民点已 (略) 理。
②浇筑、养护、混凝土搅拌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牵张场等降尘洒水。
③散体材料采用垫层加篷布遮盖方式堆放,开挖土石方做好围挡、加盖篷布等措施,避免土石方、散体材料被冲刷进入河流;施工废水做好收集措施,并在临河一侧、较低一侧设置挡墙、截水沟等措施,避免施工废水外流进入地表水体同时可避免施工期雨水冲刷施工现场进入河流内。
(3)环境空气
①施工期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对车辆通行速度限值、定 (略) 、 (略) 面清洁等方式降低扬尘,在大风、干燥天 (略) 面洒水。
②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堆场、建筑材料堆场及裸露场地等会产生风力扬尘,通过材料和土石方加盖篷布减少露天堆放、大风天气和干燥天气洒水。
③混凝土搅拌产生扬尘通过在搅拌时及时加水避免粒料露天堆放时间过程产生扬尘、避免在大风天气时搅拌。
④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材料运输车辆燃油废气通过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机械设备。
(4)声环境
①运输车辆匀速慢速行驶,在经过村寨时禁止鸣笛;;
②施工附近存在居民点时,告诫施工人员不要大声吆喝,以减少对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
③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施工活动声源,承包商应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④禁止在夜间(22:00~
06:00)施工,若因施工阶段需要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提前15天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张贴公示周边居民,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5)固体废物
①施工期开挖回填产生的弃方规范堆放在临时场地内,再用表土覆盖进行生态恢复;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牵张场绿化覆土。
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指定地点委托当地环 (略) 置。
实际调查情况:
(1)生态保护措施
⑴占地影响保护措施: (略) 施工中取土、弃土已根据需 (略) 理;已及时清理土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已立即复耕植被。塔基、管廊土建施工过程中,已避免大开挖,保持山坡的原有地形、地貌。对于经过农田、耕地段的开挖土,已按生土和熟土分开堆放,塔基浇筑完成和管廊建设完毕后,生土和熟土已按顺序回填,管廊回填时已将下层土压紧夯实,减少土壤开挖导致的松散带来的影响,利于恢复耕种。铁塔(直线塔、耐张塔)已优先考虑采用原状土基础,已采用高低腿塔及主柱加高基础,减少基面土石方开挖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和破坏。
⑵植被保护措施:线路经过林地时,已根据林木平均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仅砍伐放线通道及塔基范围内的树木,减少对树木的砍伐。砍伐林木时,遗下树根及灌木草丛,防止出现裸地发生水力侵蚀。导线在经过经济作物和 (略) 时,已采用加高杆塔跨越不砍通道的方案。塔基占地面积较小,剥离植被数量极少,对植被影响较小;施工时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牵张场、电缆管廊施工超出施工范围外,同时施工时剥离的植被在施工完毕后已进行植被恢复,对植被影响较小。
⑶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扰动范围较小,破坏的植被、林地等 (略) 域而言极小,被干扰的野生动物很容易在受影响后逃离到周边环境相似的活动场所。工程结束后,除塔基占地外,植被、林木等均已逐渐恢复,野生动物可返回原地。同时已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并告知严禁追捕、猎杀野生动物。
⑷景观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范围较小,且大多 (略) 、林区等不易直 (略) 域,施工设备、牵张场等设施进场对景观生态影响较小。
⑸水土流失保护措施:①项目施工过程中已避免在大风及雨季施工,开挖土石方已集中堆放在牵张场内和管廊附近,用于塔基、牵张场回填及覆土;②施工材料、粒料等堆放已设置围挡设施,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③根据杆 (略) 的地形需要, (略) 周边已设置临时排水沟;
④剥离的表土妥善收集堆放,施工结束后已用于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弃方已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⑹土地利用变化:塔基数量减少3座,项目塔基永久占地仅1727m2, (略) 域土地面积量极少,剥离的植被较少、削减的生物量极少;塔基下方将被混凝土地面及钢构所替代, (略) 部水土流失;占地量少不会明 (略) 域土地利用发生变化,且项目塔基永久占地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占地范围土地利用类型将全部变更。因此,项目占地对土地利用影响极小。
(2)水环境
⑴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沿 (略) 村民点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 (略) 理,不外排,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⑵项目施工浇筑、养护、混凝土搅拌等施工废水已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牵张场等降尘洒水,不外排,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⑶施工过程各散体材料采用垫层加篷布遮盖方式堆放,开挖土石方做好围挡、加盖篷布等措施,避免土石方、散体材料被冲刷进入河流;施工废水已做好收集措施,并在临河一侧、较低一侧设置挡墙、截水沟等措施,避免施工废水外流进入地表水体同时可避免施工期雨水冲刷施工现场进入河流内;已通过采取措施后施工期施工废水对河流不会产生影响。
(3)大气环境
⑴施工期运输车辆扬尘已通过对车辆通行速度限值、定 (略) 、 (略) 面清洁等方式降低扬尘,在大风、干燥天 (略) 面洒水,采取措施后施工期车辆运输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⑵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堆场、建筑材料堆场及裸露场地等会产生风力扬尘,已通过材料和土石方加盖篷布减少露天堆放、大风天气和干燥天气洒水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混凝土搅拌产生扬尘已通过在搅拌时及时加水避免粒料露天堆放时间过程产生扬尘、避免在大风时搅拌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混凝土搅拌扬尘,采取措施后混凝土搅拌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⑷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材料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已通过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机械设备,经大气扩散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声环境
⑴运输车辆匀速慢速行驶,已在经过村寨时禁止鸣笛; ⑵施工附近存在居民点时,告诫施工人员不要大声吆喝,以减少对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 ⑶承包商已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⑷已禁止在夜间(22:00~06:00)施工; ⑸建设单位已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粘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 (略) 理各种环境纠纷。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开挖回填产生的弃方已规范堆放在临时场地内,再用表土覆盖进行生态恢复,对环境影响小;剥离的表土已用于后期牵张场绿化覆土,不随意外排,对环境影响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已送到指定地点委托当地环 (略) 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2、运营期
环评:
(1)污染影响
1、水环境保护措施
(略) 正常营运过程不产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3、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略) 正常营运期间不会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对项目类比分析结果,项目220k (略) 营运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线路沿线村民点声环境能满足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为进一 (略) 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业主应加强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同时稳定送电电压、电流等。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⑴工频电场
根据类比监测分析和模式预测分析,项目在营运期电磁环境影响工频电场强度低于4000V/m,满足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⑵工频磁场
根据类比监测分析和模式预测结果,项目在营运期电磁环境影响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100μT,满足GB807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为进一 (略) 产生的电磁场对周围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业主:
①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②采用良导体的金具、绝缘子等,以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⑴农业生态保护措施
(略) 塔基占地将影响占地及周围耕地的使用,使农户农作物粮食收入降低。
项目塔基占地量1785m2,数量较少且分散,不会明显影响农户庄稼收入,同时占地将按土地产出量和当地赔偿政策将占用土地部分一次性赔偿给农户,不会影响农户收入。在施工完毕后塔基、电缆管廊周边土地进行清理后仍可继续耕种,因此,项目建设运营对农业生态影响较小。
⑵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项目导线、金具等设备将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以最大限 (略) 等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和电晕噪声对周边野生动物的影响,因此,项目营运期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实际调查情况:
(1)污染影响
通过现场踏勘, (略) 正常营运过程不产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营运期间不会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电晕噪声值低于45dB(A),项目220k (略) (略) 沿线村民点声环境能满足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 (略) 不会 (略) 域声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在营运期电磁环境影响工频电场强满足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略) 设备选用优质材料。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采用粗导线, (略) 电磁环境影响。定期 (略) 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 (略) 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线路检修时,不砍伐树木。
(2)生态影响
工作人员在巡视或检修过程中不对各种野生植物随意践踏和破坏,不将机动车开进林地和草地随意穿行,避免地表植被的破坏,最大限度地 (略) 内植被得到更好的保护。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未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环境进行修复等工程措施以及植被恢复等植物措施,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治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可以大大减少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略) 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沿 (略) 域村民点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依托 (略) (略) 理。
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无影响。
(4)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面积,靠 (略) (略) 应尽量避免夜间和人群休息时施工;施工噪声较大的机械应尽量在白天施工,禁止夜晚施工。
经监测,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1类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开挖回填产生的弃方规范堆放在临时场地内,再用表土覆盖进行生态恢复;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牵张场绿化覆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指定地点委托当地环 (略) 置。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社会环境影响
项目投入运营后,可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运营/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平塘县旭 (略)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金盆街道 (略) 伯爵玉水公馆1栋1单元8层1号
联系人:刘波
2、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略)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华镇贵州(略)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略)
2024年10月25日,平塘县旭 (略) 组织召开了《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运营/验收单位(平塘县旭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 (略) )、环境监测单位(贵州聚信 (略) )及特邀3名专家(付向阳、龙来早、马福波)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略) 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工程起于鼠场220kV升压站出线构架,止于独山变500kV变电站220kV侧进线构架。按电缆+架空混合设计, (略) 全长34.52km,其中独山变侧电缆出线1.14km, (略) 33.38km。全线 (略) 架设。
建设时序:
(1)贵 (略) 2021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2021年贵州省第一批发电项目共60个,计划装机规模为(略)千瓦,其中包含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
(2)2021年8月取得贵 (略) 备案文件黔能源审[2021]147号同意项目建设,平塘县旭 (略) 委托贵州 (略) 编制了《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并提交黔南州 (略) 审查,2021年9月16日黔南州 (略) 以黔南环审[2021]290号文同意项目进行建设;
(3)2022年3月24 (略) (略) 以黔电函[2022]108号《 (略) (略) 关于平塘县特变电工鼠场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及 (略) 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的审查意见》对项目初步设计出具审查意见;
(4)2022年6月,环评单位编制完成《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7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以黔环辐表〔2022〕37号发文对报告进行批复;
(5)2022年8月,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开工建设;2024年9月完工投入试运行。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对比《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黔环辐表〔2022〕37号)内容,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表1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内容 | 环评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对比《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略) 径长度 | (略) 全长38km,其中独山变侧电缆出线0.5km, (略) 37.5km。共需铁塔93基。 | (略) 全长34.52km,其中独山变侧电缆出线1.14km, (略) 33.38km。实际建设铁塔90基。 | 3. (略) 径长度增 (略) 径长度的30%。9. (略) 由地下电缆改 (略) 。 | 输 (略) 径、站址等未发生变化,由于铁塔基较环评减少3座, (略) 较环评减少4.12km,独山变侧地下电缆出线较环评增加0.64km(不属于地下电缆 (略) 线), (略) 全长较环评减少3.48km,不涉 (略) 路径长度增加,不涉及地下电缆改 (略) 。因此本项目变动内容不涉及重大变动。 |
根据现场踏勘,对比《平塘县鼠场农业光伏电站项目220k (略)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黔环辐表〔2022〕37号),输 (略) 径、站址等未发生变化,由于铁塔基较环评减少3座, (略) 较环评减少4.12km,独山变侧地下电缆出线较环评增加0.64km(不属于地下电缆 (略) 线), (略) 全长较环评减少3.48km,不涉 (略) 路径长度增加,不涉及地下电缆改 (略) 。因此,依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号),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环评:
(1)生态环境影响
①施工中取土、弃土要按需 (略) 理;及时清理土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立即复耕植被。塔基、管廊土建施工避免大开挖,尽可能保持山坡的原有地形、地貌。农田、耕地段的开挖土,按生土和熟土分开堆放,塔基浇筑完成和管廊建设完毕后,生土和熟土按顺序回填,管廊回填必要时可将下层土压紧夯实,以减少土壤开挖导致的松散带来的影响。铁塔(直线塔、耐张塔)优先考虑采用原状土基础,尽量采用高低腿塔及主柱加高基础,以减少基面土石方开挖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和破坏。
(略) 经过林地时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仅砍伐放线通道及塔基范围内的树木。伐林木时,遗下树根及灌木草丛,防止出现裸地发生水力侵蚀。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牵张场、电缆管廊施工超出施工范围外,同时施工时剥离的植被将在施工完毕后进行植被恢复。
③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并告知严禁追捕、猎杀野生动物。
④避免在大风及雨季施工,开挖土石方集中堆放在牵张场内和管廊附近,用于塔基、牵张场回填及覆土,同时开挖出的土石方临时堆放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施工材料、粒料等堆放设置围挡设施,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略) 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剥离的表土妥善收集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弃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植被恢复选择与周围植被相同或相近的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
(2)水环境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民点已 (略) 理。
②浇筑、养护、混凝土搅拌等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牵张场等降尘洒水。
③散体材料采用垫层加篷布遮盖方式堆放,开挖土石方做好围挡、加盖篷布等措施,避免土石方、散体材料被冲刷进入河流;施工废水做好收集措施,并在临河一侧、较低一侧设置挡墙、截水沟等措施,避免施工废水外流进入地表水体同时可避免施工期雨水冲刷施工现场进入河流内。
(3)环境空气
①施工期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对车辆通行速度限值、定 (略) 、 (略) 面清洁等方式降低扬尘,在大风、干燥天 (略) 面洒水。
②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堆场、建筑材料堆场及裸露场地等会产生风力扬尘,通过材料和土石方加盖篷布减少露天堆放、大风天气和干燥天气洒水。
③混凝土搅拌产生扬尘通过在搅拌时及时加水避免粒料露天堆放时间过程产生扬尘、避免在大风天气时搅拌。
④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材料运输车辆燃油废气通过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机械设备。
(4)声环境
①运输车辆匀速慢速行驶,在经过村寨时禁止鸣笛;;
②施工附近存在居民点时,告诫施工人员不要大声吆喝,以减少对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
③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施工活动声源,承包商应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④禁止在夜间(22:00~
06:00)施工,若因施工阶段需要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提前15天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张贴公示周边居民,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5)固体废物
①施工期开挖回填产生的弃方规范堆放在临时场地内,再用表土覆盖进行生态恢复;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牵张场绿化覆土。
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指定地点委托当地环 (略) 置。
实际调查情况:
(1)生态保护措施
⑴占地影响保护措施: (略) 施工中取土、弃土已根据需 (略) 理;已及时清理土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已立即复耕植被。塔基、管廊土建施工过程中,已避免大开挖,保持山坡的原有地形、地貌。对于经过农田、耕地段的开挖土,已按生土和熟土分开堆放,塔基浇筑完成和管廊建设完毕后,生土和熟土已按顺序回填,管廊回填时已将下层土压紧夯实,减少土壤开挖导致的松散带来的影响,利于恢复耕种。铁塔(直线塔、耐张塔)已优先考虑采用原状土基础,已采用高低腿塔及主柱加高基础,减少基面土石方开挖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和破坏。
⑵植被保护措施:线路经过林地时,已根据林木平均自然生长高度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仅砍伐放线通道及塔基范围内的树木,减少对树木的砍伐。砍伐林木时,遗下树根及灌木草丛,防止出现裸地发生水力侵蚀。导线在经过经济作物和 (略) 时,已采用加高杆塔跨越不砍通道的方案。塔基占地面积较小,剥离植被数量极少,对植被影响较小;施工时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牵张场、电缆管廊施工超出施工范围外,同时施工时剥离的植被在施工完毕后已进行植被恢复,对植被影响较小。
⑶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扰动范围较小,破坏的植被、林地等 (略) 域而言极小,被干扰的野生动物很容易在受影响后逃离到周边环境相似的活动场所。工程结束后,除塔基占地外,植被、林木等均已逐渐恢复,野生动物可返回原地。同时已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并告知严禁追捕、猎杀野生动物。
⑷景观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范围较小,且大多 (略) 、林区等不易直 (略) 域,施工设备、牵张场等设施进场对景观生态影响较小。
⑸水土流失保护措施:①项目施工过程中已避免在大风及雨季施工,开挖土石方已集中堆放在牵张场内和管廊附近,用于塔基、牵张场回填及覆土;②施工材料、粒料等堆放已设置围挡设施,避免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③根据杆 (略) 的地形需要, (略) 周边已设置临时排水沟;
④剥离的表土妥善收集堆放,施工结束后已用于施工场地生态恢复,弃方已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⑹土地利用变化:塔基数量减少3座,项目塔基永久占地仅1727m2, (略) 域土地面积量极少,剥离的植被较少、削减的生物量极少;塔基下方将被混凝土地面及钢构所替代, (略) 部水土流失;占地量少不会明 (略) 域土地利用发生变化,且项目塔基永久占地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占地范围土地利用类型将全部变更。因此,项目占地对土地利用影响极小。
(2)水环境
⑴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沿 (略) 村民点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 (略) 理,不外排,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⑵项目施工浇筑、养护、混凝土搅拌等施工废水已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牵张场等降尘洒水,不外排,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⑶施工过程各散体材料采用垫层加篷布遮盖方式堆放,开挖土石方做好围挡、加盖篷布等措施,避免土石方、散体材料被冲刷进入河流;施工废水已做好收集措施,并在临河一侧、较低一侧设置挡墙、截水沟等措施,避免施工废水外流进入地表水体同时可避免施工期雨水冲刷施工现场进入河流内;已通过采取措施后施工期施工废水对河流不会产生影响。
(3)大气环境
⑴施工期运输车辆扬尘已通过对车辆通行速度限值、定 (略) 、 (略) 面清洁等方式降低扬尘,在大风、干燥天 (略) 面洒水,采取措施后施工期车辆运输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
⑵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堆场、建筑材料堆场及裸露场地等会产生风力扬尘,已通过材料和土石方加盖篷布减少露天堆放、大风天气和干燥天气洒水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混凝土搅拌产生扬尘已通过在搅拌时及时加水避免粒料露天堆放时间过程产生扬尘、避免在大风时搅拌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混凝土搅拌扬尘,采取措施后混凝土搅拌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⑷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材料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已通过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和机械设备,经大气扩散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声环境
⑴运输车辆匀速慢速行驶,已在经过村寨时禁止鸣笛; ⑵施工附近存在居民点时,告诫施工人员不要大声吆喝,以减少对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 ⑶承包商已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⑷已禁止在夜间(22:00~06:00)施工; ⑸建设单位已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粘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 (略) 理各种环境纠纷。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开挖回填产生的弃方已规范堆放在临时场地内,再用表土覆盖进行生态恢复,对环境影响小;剥离的表土已用于后期牵张场绿化覆土,不随意外排,对环境影响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已送到指定地点委托当地环 (略) 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2、运营期
环评:
(1)污染影响
1、水环境保护措施
(略) 正常营运过程不产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3、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略) 正常营运期间不会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对项目类比分析结果,项目220k (略) 营运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线路沿线村民点声环境能满足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营运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为进一 (略) 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业主应加强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同时稳定送电电压、电流等。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⑴工频电场
根据类比监测分析和模式预测分析,项目在营运期电磁环境影响工频电场强度低于4000V/m,满足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⑵工频磁场
根据类比监测分析和模式预测结果,项目在营运期电磁环境影响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100μT,满足GB807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为进一 (略) 产生的电磁场对周围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业主:
①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②采用良导体的金具、绝缘子等,以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减小对通讯线的干扰。
⑴农业生态保护措施
(略) 塔基占地将影响占地及周围耕地的使用,使农户农作物粮食收入降低。
项目塔基占地量1785m2,数量较少且分散,不会明显影响农户庄稼收入,同时占地将按土地产出量和当地赔偿政策将占用土地部分一次性赔偿给农户,不会影响农户收入。在施工完毕后塔基、电缆管廊周边土地进行清理后仍可继续耕种,因此,项目建设运营对农业生态影响较小。
⑵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项目导线、金具等设备将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以最大限 (略) 等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和电晕噪声对周边野生动物的影响,因此,项目营运期对野生动物影响较小。
实际调查情况:
(1)污染影响
通过现场踏勘, (略) 正常营运过程不产生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营运期间不会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卫生造成影响。项目运营期电晕噪声值低于45dB(A),项目220k (略) (略) 沿线村民点声环境能满足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 (略) 不会 (略) 域声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在营运期电磁环境影响工频电场强满足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略) 设备选用优质材料。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采用粗导线, (略) 电磁环境影响。定期 (略) 进行巡视和环境影响监测,对于安全隐患和不利环境影响及 (略) 理。在危险位置设置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线路检修时,不砍伐树木。
(2)生态影响
工作人员在巡视或检修过程中不对各种野生植物随意践踏和破坏,不将机动车开进林地和草地随意穿行,避免地表植被的破坏,最大限度地 (略) 内植被得到更好的保护。
四、整改内容
无
五、整改落实
无
六、验收结论
(1)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未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明显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对环境进行修复等工程措施以及植被恢复等植物措施,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治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采用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减小扬尘的产生,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可以大大减少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无影响。
(略) 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略))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沿 (略) 域村民点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依托 (略) (略) 理。
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无影响。
(4)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面积,靠 (略) (略) 应尽量避免夜间和人群休息时施工;施工噪声较大的机械应尽量在白天施工,禁止夜晚施工。
经监测,项目运营期声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1类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略))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开挖回填产生的弃方规范堆放在临时场地内,再用表土覆盖进行生态恢复;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牵张场绿化覆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指定地点委托当地环 (略) 置。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6)社会环境影响
项目投入运营后,可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运营/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平塘县旭 (略)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金盆街道 (略) 伯爵玉水公馆1栋1单元8层1号
联系人:刘波
2、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万象国际A座18楼6号
联系人:吴治涛
联系电话:(略)
3、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聚信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金华镇贵州(略)航物流园(1#,2#,3#,10#物流仓库)第10#物流仓库5层2号
联系人:张旗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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