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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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北部发展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广东梅州蕉华 (略) 北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向公众公开有关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赣闽粤原 (略) 对接融入粤港 (略) 振兴发 (略) (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总用地面积3.337平方公里,东至长深高速,西至石峰村庄,北至福塔水泥厂接自然山体,南至大坝村,本次规划环评只评价其中的1.429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绿色建材、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产业。

  本次规划环评于2024年5月11日在蕉岭县人民政府开 (略) 上环评公示。

  二、规划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北 (略) (略) 进行排污, (略) (略) 理厂尾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广福 (略) 理设施及乐 (略) 理厂尾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其中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V类标准0.3mg/L,最终排入乐干河; (略) 乐 (略) 理厂经提标改造工程后,尾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后,其中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V类标准后排入湖坑河,然后汇入乐干河。规划实施后,可有效削减乐干河的废水污染物,改善乐干河水质,有利于巩固蕉岭县乐干河治理成果、福塔大桥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对乐干河的水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2、大气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工艺废气和燃料燃烧废气;企业工艺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氯化氢、氮氧化物,燃料燃烧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和NOX。 (略) 理后排放的废气污 (略) 域浓度贡献值均不大,叠加背景值后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园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略) 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 (略) 的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工业噪声、交通噪声两大类。 (略) 开发建设后,主要设备噪声源若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 (略) 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交通噪声对于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地下水环境影响:规划内的废水 (略) 专用 (略) 进 (略) (略) 理 (略) 理, (略) 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其在运营中发生破裂和泄漏的可能性不大,不 (略) 域的地下水构成威胁。

  5、土壤环境影响: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 (略) 理厂、事故应急池等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等有关规范设计,废水收集系统各建构筑物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规划实施后正常情况下水污染物的垂直下渗对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影响: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两大类,严格按照本规划环评报告 (略) 置措施实施,所产生的工业和生活固体废弃物不会 (略) 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本次评价根据规划特征,对企业及北 (略) 管理提出风险防范等框架要求,在此基础上,企业细化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案,可大大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北 (略) 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北 (略) 企业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要求, (略) 域与企业之间的风险防控联动,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发生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8、生态环境影响:在严控、加强北 (略) 各企业生产及其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条件下,规划 (略) 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对生态系统组成和服务功能的变化趋势产生不利影响、不可逆影响和累积生态影响。此外,要求北 (略) 加强绿化等生态补偿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广东梅州蕉华 (略) 北 (略) 的建设符合主 (略) 划、符合广东省、 (略) 及蕉岭县国土空间规划等。在严格新入企业的准入、落实总量管控,从环境角度,规划发展的目标、规模及产业发展基本合理。未来,北 (略) 在项目引进时应严格把关,拟入园企业必须进行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指标、污染治理措施与对策,同时保证治理措施的稳定安全运行。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 (略) 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修编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委托关系

  由于管理机构的变更,北 (略) 的管理机构由原来的蕉岭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已变更为蕉岭县广福产业园事务中心,同时已委托蕉岭县工 (略) 为建设单位,由蕉岭县工 (略) 委托广州 (略) 针对此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 (略) 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管理机构:蕉岭县广福产业园事务中心 联系人: 张汝桥

  联系方式:0753-(略) 邮箱:*@*63.com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蕉岭县工 (略)

  联系人:徐尚 联系方式:0753-(略)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753-(略)

  邮箱:*@*q.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1)公众范围:征求公众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意见范围:主要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对规划实施的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十、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_(略).html

  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

  提取码:d06q

   蕉岭县工 (略)

   2024年11月5日


  《广东梅州蕉华 (略) 北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向公众公开有关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赣闽粤原 (略) 对接融入粤港 (略) 振兴发 (略) (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总用地面积3.337平方公里,东至长深高速,西至石峰村庄,北至福塔水泥厂接自然山体,南至大坝村,本次规划环评只评价其中的1.429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绿色建材、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产业。

  本次规划环评于2024年5月11日在蕉岭县人民政府开 (略) 上环评公示。

  二、规划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北 (略) (略) 进行排污, (略) (略) 理厂尾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广福 (略) 理设施及乐 (略) 理厂尾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其中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V类标准0.3mg/L,最终排入乐干河; (略) 乐 (略) 理厂经提标改造工程后,尾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中较严者后,其中总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V类标准后排入湖坑河,然后汇入乐干河。规划实施后,可有效削减乐干河的废水污染物,改善乐干河水质,有利于巩固蕉岭县乐干河治理成果、福塔大桥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对乐干河的水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2、大气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工艺废气和燃料燃烧废气;企业工艺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氯化氢、氮氧化物,燃料燃烧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和NOX。 (略) 理后排放的废气污 (略) 域浓度贡献值均不大,叠加背景值后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网格点的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园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略) 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 (略) 的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工业噪声、交通噪声两大类。 (略) 开发建设后,主要设备噪声源若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 (略) 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交通噪声对于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地下水环境影响:规划内的废水 (略) 专用 (略) 进 (略) (略) 理 (略) 理, (略) 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其在运营中发生破裂和泄漏的可能性不大,不 (略) 域的地下水构成威胁。

  5、土壤环境影响: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 (略) 理厂、事故应急池等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等有关规范设计,废水收集系统各建构筑物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规划实施后正常情况下水污染物的垂直下渗对周边土壤的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影响: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两大类,严格按照本规划环评报告 (略) 置措施实施,所产生的工业和生活固体废弃物不会 (略) 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本次评价根据规划特征,对企业及北 (略) 管理提出风险防范等框架要求,在此基础上,企业细化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案,可大大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北 (略) 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北 (略) 企业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要求, (略) 域与企业之间的风险防控联动,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发生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8、生态环境影响:在严控、加强北 (略) 各企业生产及其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条件下,规划 (略) 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对生态系统组成和服务功能的变化趋势产生不利影响、不可逆影响和累积生态影响。此外,要求北 (略) 加强绿化等生态补偿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广东梅州蕉华 (略) 北 (略) 的建设符合主 (略) 划、符合广东省、 (略) 及蕉岭县国土空间规划等。在严格新入企业的准入、落实总量管控,从环境角度,规划发展的目标、规模及产业发展基本合理。未来,北 (略) 在项目引进时应严格把关,拟入园企业必须进行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指标、污染治理措施与对策,同时保证治理措施的稳定安全运行。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 (略) 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修编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委托关系

  由于管理机构的变更,北 (略) 的管理机构由原来的蕉岭县招商和企业服务中心已变更为蕉岭县广福产业园事务中心,同时已委托蕉岭县工 (略) 为建设单位,由蕉岭县工 (略) 委托广州 (略) 针对此项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 (略) 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管理机构:蕉岭县广福产业园事务中心 联系人: 张汝桥

  联系方式:0753-(略) 邮箱:*@*63.com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蕉岭县工 (略)

  联系人:徐尚 联系方式:0753-(略)

  七、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 (略)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753-(略)

  邮箱:*@*q.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

  (1)公众范围:征求公众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意见范围:主要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对规划实施的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十、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_(略).html

  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

  提取码:d06q

   蕉岭县工 (略)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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