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芗城区中央农业新型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补助对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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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芗城区中央农业新型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补助对象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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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2024 (略)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指南》下发至相关镇街,并 (略) (略) 公示接受公开申报。经各镇街推荐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再实地考察、专家组公开评分筛选,拟 (略) 海平家庭农场列为2024年中央农业新型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公示名单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 (略) (略) 举报,举报电话:0596-*。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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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2024 (略)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项目专项资金补助申报指南》下发至相关镇街,并 (略) (略) 公示接受公开申报。经各镇街推荐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再实地考察、专家组公开评分筛选,拟 (略) 海平家庭农场列为2024年中央农业新型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公示名单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请 (略) (略) 举报,举报电话:0596-*。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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