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安定分局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饲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略) 鲁家沟镇太平村李家堡社 | 甘肃新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鲁家沟镇太平村李家堡社,建设单位为甘肃新 (略) ,项目建设饲料加工生产线2套(包括反刍料生产线及畜禽料生产线)。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略).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11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主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散装投料库、筒仓、办公楼、宿舍楼、餐厅、门卫及各类附属用房、室外工程。 | 废气:生产车间散装原料投料口粉尘经脉冲除尘器(4台)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袋装原料投料口粉尘经脉冲除尘器(4台)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添加剂投料口粉尘经脉冲除尘器(2台)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工艺粉尘(粉碎粉尘、制粒冷却粉尘)经脉冲除尘器(8台)及剎克龙(2台)处理后收集回用;打包粉尘经脉冲除尘器(2台)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材料腐烂变质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由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出;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采取油烟 (略) 理。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天然气锅炉排水 (略) 内绿化、道路浇洒等,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4.0m3)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化粪池(100m3)经化 (略) 理后, (略) 进入赵家 (略) 理厂。 噪声: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项目 (略) 理产生的固废如灰土、皮壳等,属于一般固废,和项目办公生活垃圾一起可送生活垃圾填埋 (略) 理;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口罩等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卖于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用作原材料回用于生产;机修过程及液压站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棉布等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 | / | / |
公示期:2024年10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932-(略)/0932-(略) 传真:0932-(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号2#统办大楼一 (略) (略) (略) 窗口 邮编:(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饲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略) 鲁家沟镇太平村李家堡社 | 甘肃新 (略) | 甘肃 (略) |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鲁家沟镇太平村李家堡社,建设单位为甘肃新 (略) ,项目建设饲料加工生产线2套(包括反刍料生产线及畜禽料生产线)。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略).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11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主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散装投料库、筒仓、办公楼、宿舍楼、餐厅、门卫及各类附属用房、室外工程。 | 废气:生产车间散装原料投料口粉尘经脉冲除尘器(4台)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袋装原料投料口粉尘经脉冲除尘器(4台)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添加剂投料口粉尘经脉冲除尘器(2台)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工艺粉尘(粉碎粉尘、制粒冷却粉尘)经脉冲除尘器(8台)及剎克龙(2台)处理后收集回用;打包粉尘经脉冲除尘器(2台)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原材料腐烂变质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由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出;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采取油烟 (略) 理。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天然气锅炉排水 (略) 内绿化、道路浇洒等,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4.0m3)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化粪池(100m3)经化 (略) 理后, (略) 进入赵家 (略) 理厂。 噪声: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项目 (略) 理产生的固废如灰土、皮壳等,属于一般固废,和项目办公生活垃圾一起可送生活垃圾填埋 (略) 理;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口罩等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卖于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用作原材料回用于生产;机修过程及液压站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棉布等属于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 | / | / |
公示期:2024年10月1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932-(略)/0932-(略) 传真:0932-(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号2#统办大楼一 (略) (略) (略) 窗口 邮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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