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5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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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5日作出的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 (略) (略) 6 (略) 绥芬河 (略) 审批科

邮编:*

绥环审〔2024〕5号

关于绥芬河站IV场散堆 (略) 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略) (略) 工程建设管理部:

你单位报送的《绥芬河站IV场散堆 (略) 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项 (略) 域周围的环境状况叙述清楚,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比较明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工程实施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黑龙 (略) (略) 绥芬河站 (略) ,绥芬河站IV场散堆 (略) 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延长既有IV-10道、11道、12道及 (略) ,股道重新编号为IV-5道、IV-6道、IV-7道和IV-8道。对既有 (略) 延长范围填筑整平,包 (略) 理、填料破碎、填料场拌改良及土方碾压夯实,以及 (略) 、通信、信号、电力、场区硬化及消防等相关工程。站线铺轨2.434km,铺岔2组,铺砟3444m3;新建硬化面1.97×104m2,房屋727m2;新设20T门式起重机6台(级别A7),轨道衡(带超偏载功能)设备1台,抑尘设备1套。项目总投资9748.*元,环保投资25元,占总投资的0.26%。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沿线生态环保工作,路基等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要求循序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对临时场地须设置临时挡土墙、截排水系统、沉砂池及裸露面覆盖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做好沿线生态恢复工作,剥离存放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2、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合 (略) 两侧土地功能,建设单位应配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合理规划走行线及货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在噪声和振动达标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及集中居 (略) 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规定的限值。

运营期加强货场装卸噪声控制,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装卸作业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装卸)、加强装货场四周的绿化,确保厂界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的要求。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主要施工场地、道路进行硬化、裸露场地进行覆盖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须加强洒水降尘。水泥在运输过程中要采用密封式罐车运输,土料、沙砾料等运输过程中要加盖苫布、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施工便道采取及时洒水抑尘,拌合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并及时保持洒水降尘等防扬尘措施;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周界外浓度最大值≤1mg/m3。

运营期煤炭换装产生的粉尘,应采取控制装卸机械抓斗卸煤的高度、抓斗设备的密闭性,车体四壁实体围挡等措施控制粉尘的排放量,并须及时对换装场地洒水抑制地面沉降粉尘;产生的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及周界外的最高浓度,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运行中要严格控制内燃机车废气的排放,使用环保型燃料,确保列车。办公及设备用房冬季采暖接集 (略) ,不得新建供热锅炉。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一座5m3沉淀池,用于收集设备冲洗、养护等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压尘,不得随意外排。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建抑尘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新建交接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三级 (略) (略) , (略) (略) 理 (略) 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该项目场内设备维修由车站设备维修车间承担,电机等设备运往专业修理厂维修,场区无危险废物产生。场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须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倾倒,统一由环 (略) 置。

6、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高环保意识,避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四、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略) 绥芬河 (略)

2024年11月5日

绥环审〔2024〕6号

关于绥芬河站国际集装箱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略) (略) 工程建设管理部:

你单位报送的《绥芬河站国际集装箱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项 (略) 域周围的环境状况叙述清楚,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比较明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工程实施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黑龙 (略) (略) 绥芬河站 (略) ;绥芬河站车站集装箱货场工程站线铺轨4.415km,铺岔10组,铺砟8732m3,新建涵洞1座235.85横延米,新建绥芬河站北场集装箱换装场;项目总投资9758.*元,环保投资22元,占总投资的0.23%。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沿线生态环保工作,路基等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要求循序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对临时场地须设置临时挡土墙、截排水系统、沉砂池及裸露面覆盖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做好沿线生态恢复工作,剥离存放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2、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合 (略) 两侧土地功能,建设单位应配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合理规划走行线及货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在噪声和振动达标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及集中居 (略) 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规定的限值。

运营期加强货场装卸噪声控制,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装卸作业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装卸)、加强装货场四周的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的要求。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主要施工场地、道路进行硬化、裸露场地进行覆盖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须加强洒水降尘。水泥在运输过程中要采用密封式罐车运输,土料、沙砾料等运输过程中要加盖苫布、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施工便道采取及时洒水抑尘,拌合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并及时保持洒水降尘等防扬尘措施。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周界外浓度最大值≤1mg/m3。办公及设备用房冬季采暖接集 (略) ,不得新建供热锅炉。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设置临时围堰用于收集设备冲洗、养护等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压尘,不得随意外排。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三级 (略) (略) , (略) (略) 理 (略) 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该项目场内设备维修由车站设备维修车间承担,电机等设备运往专业修理厂维修,场区无危险废物产生;场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倾倒,统一由环 (略) 置。

6、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高环保意识,避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四、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略) 绥芬河 (略)

2024年11月5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 (略) 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3-.*

通讯地址: (略) (略) 6 (略) 绥芬河 (略) 审批科

邮编:*

绥环审〔2024〕5号

关于绥芬河站IV场散堆 (略) 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略) (略) 工程建设管理部:

你单位报送的《绥芬河站IV场散堆 (略) 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项 (略) 域周围的环境状况叙述清楚,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比较明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工程实施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黑龙 (略) (略) 绥芬河站 (略) ,绥芬河站IV场散堆 (略) 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延长既有IV-10道、11道、12道及 (略) ,股道重新编号为IV-5道、IV-6道、IV-7道和IV-8道。对既有 (略) 延长范围填筑整平,包 (略) 理、填料破碎、填料场拌改良及土方碾压夯实,以及 (略) 、通信、信号、电力、场区硬化及消防等相关工程。站线铺轨2.434km,铺岔2组,铺砟3444m3;新建硬化面1.97×104m2,房屋727m2;新设20T门式起重机6台(级别A7),轨道衡(带超偏载功能)设备1台,抑尘设备1套。项目总投资9748.*元,环保投资25元,占总投资的0.26%。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沿线生态环保工作,路基等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要求循序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对临时场地须设置临时挡土墙、截排水系统、沉砂池及裸露面覆盖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做好沿线生态恢复工作,剥离存放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2、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合 (略) 两侧土地功能,建设单位应配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合理规划走行线及货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在噪声和振动达标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及集中居 (略) 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规定的限值。

运营期加强货场装卸噪声控制,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装卸作业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装卸)、加强装货场四周的绿化,确保厂界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的要求。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主要施工场地、道路进行硬化、裸露场地进行覆盖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须加强洒水降尘。水泥在运输过程中要采用密封式罐车运输,土料、沙砾料等运输过程中要加盖苫布、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施工便道采取及时洒水抑尘,拌合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并及时保持洒水降尘等防扬尘措施;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周界外浓度最大值≤1mg/m3。

运营期煤炭换装产生的粉尘,应采取控制装卸机械抓斗卸煤的高度、抓斗设备的密闭性,车体四壁实体围挡等措施控制粉尘的排放量,并须及时对换装场地洒水抑制地面沉降粉尘;产生的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及周界外的最高浓度,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运行中要严格控制内燃机车废气的排放,使用环保型燃料,确保列车。办公及设备用房冬季采暖接集 (略) ,不得新建供热锅炉。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一座5m3沉淀池,用于收集设备冲洗、养护等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压尘,不得随意外排。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建抑尘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利用;新建交接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三级 (略) (略) , (略) (略) 理 (略) 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该项目场内设备维修由车站设备维修车间承担,电机等设备运往专业修理厂维修,场区无危险废物产生。场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须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倾倒,统一由环 (略) 置。

6、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高环保意识,避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四、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略) 绥芬河 (略)

2024年11月5日

绥环审〔2024〕6号

关于绥芬河站国际集装箱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略) (略) 工程建设管理部:

你单位报送的《绥芬河站国际集装箱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项 (略) 域周围的环境状况叙述清楚,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比较明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工程实施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黑龙 (略) (略) 绥芬河站 (略) ;绥芬河站车站集装箱货场工程站线铺轨4.415km,铺岔10组,铺砟8732m3,新建涵洞1座235.85横延米,新建绥芬河站北场集装箱换装场;项目总投资9758.*元,环保投资22元,占总投资的0.23%。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沿线生态环保工作,路基等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遵守有关部门的要求循序进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对临时场地须设置临时挡土墙、截排水系统、沉砂池及裸露面覆盖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做好沿线生态恢复工作,剥离存放施工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2、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合 (略) 两侧土地功能,建设单位应配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合理规划走行线及货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在噪声和振动达标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及集中居 (略) 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施工场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规定的限值。

运营期加强货场装卸噪声控制,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装卸作业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装卸)、加强装货场四周的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的要求。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主要施工场地、道路进行硬化、裸露场地进行覆盖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须加强洒水降尘。水泥在运输过程中要采用密封式罐车运输,土料、沙砾料等运输过程中要加盖苫布、防止产生二次扬尘污染;施工便道采取及时洒水抑尘,拌合设备应配备除尘装置并及时保持洒水降尘等防扬尘措施。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周界外浓度最大值≤1mg/m3。办公及设备用房冬季采暖接集 (略) ,不得新建供热锅炉。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设置临时围堰用于收集设备冲洗、养护等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压尘,不得随意外排。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三级 (略) (略) , (略) (略) 理 (略) 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该项目场内设备维修由车站设备维修车间承担,电机等设备运往专业修理厂维修,场区无危险废物产生;场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随意倾倒,统一由环 (略) 置。

6、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高环保意识,避免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四、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要按规定程序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略) 绥芬河 (略)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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