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第四批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江城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第四批次

  为 (略) 乡村振兴工作,根据《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150号)文件精神,经申报审核,认定乡村公益性岗位22个。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

  本通知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由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岗位补贴的公益性岗位。本次计划招聘人数22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岗位所在村户籍、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或者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 (略) 分 (略) 罚, (略) 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岗位工作地点所在村委会。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或脱贫人口证明(脱贫人口提供)、 (略) 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五、政策咨询电话

   (略)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662-(略)、(略)

  附件: 1、 2024 (略)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四批次).xlsx

  附件: 2、 (略) 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略) (略)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5日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为 (略) 乡村振兴工作,根据《转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150号)文件精神,经申报审核,认定乡村公益性岗位22个。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

  本通知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由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岗位补贴的公益性岗位。本次计划招聘人数22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岗位所在村户籍、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或者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 (略) 分 (略) 罚, (略) 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岗位工作地点所在村委会。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或脱贫人口证明(脱贫人口提供)、 (略) 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五、政策咨询电话

   (略)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662-(略)、(略)

  附件: 1、 2024 (略)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四批次).xlsx

  附件: 2、 (略) 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略) (略)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5日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