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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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10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住房和 (略) (略)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项目

(略) 化工大道南段西侧、 (略) 兴平职校北侧

(略) 住房和 (略)

西安 (略)

项目主要建设淤泥资源化利用车间,配套建设污泥脱水间、回水池、污泥浓缩池、缓冲搅拌池、砂仓、淤泥受料仓、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略) 理淤泥*m3,年产机制砂工程*m3,年再生水规模为*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 2.5%。

4-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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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关于2024年10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西大街10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住房和 (略) (略)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项目

(略) 化工大道南段西侧、 (略) 兴平职校北侧

(略) 住房和 (略)

西安 (略)

项目主要建设淤泥资源化利用车间,配套建设污泥脱水间、回水池、污泥浓缩池、缓冲搅拌池、砂仓、淤泥受料仓、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略) 理淤泥*m3,年产机制砂工程*m3,年再生水规模为*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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