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库鲁斯台水库建设项目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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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库鲁斯台水库建设项目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9月,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新疆创禹 (略) 承担新疆伊犁 (略) 库鲁斯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疆伊犁 (略) 库鲁斯台水库工程;

(2)项目地点: (略) 库鲁斯台水库位 (略) 库鲁斯台沟出山口上游约12.5km的主沟上。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库鲁斯台水库具有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是库鲁斯台沟 (略) 开发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库鲁斯台水库总库容为#m3,建设内容包括铁列克特引水渠首、库鲁斯台水库引水干渠、水库枢纽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和《防洪标准》GB#-2014,确定本水库枢纽为Ⅳ等小(1)型工程,挡水、泄水建筑物级别为4级建筑物;引水渠首及干渠Ⅳ等,其中拦河泄洪冲沙闸、引水闸、溢流堰、干渠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玉林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 (略) 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9月,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新疆创禹 (略) 承担新疆伊犁 (略) 库鲁斯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疆伊犁 (略) 库鲁斯台水库工程;

(2)项目地点: (略) 库鲁斯台水库位 (略) 库鲁斯台沟出山口上游约12.5km的主沟上。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库鲁斯台水库具有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是库鲁斯台沟 (略) 开发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库鲁斯台水库总库容为#m3,建设内容包括铁列克特引水渠首、库鲁斯台水库引水干渠、水库枢纽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和《防洪标准》GB#-2014,确定本水库枢纽为Ⅳ等小(1)型工程,挡水、泄水建筑物级别为4级建筑物;引水渠首及干渠Ⅳ等,其中拦河泄洪冲沙闸、引水闸、溢流堰、干渠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玉林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创禹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 (略) 生态 (略) 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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