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凯昊竹制品加工厂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张坊镇田溪村中庄组 |
建设单位 | (略) 凯昊竹制品加工厂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 |
项目概况 | (略) 凯昊竹制品加工厂拟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略) 用地范围内,不新增用地,对原 (略) 进行优化,扩建年产3000吨机制炭生产线,将现有2t/h蒸汽锅炉拆除,新建4t/h生物质锅炉,原生物质颗粒产能增加至430吨/年,现有项目其他产品产能不变。项目总占地面38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成 (略) 、 (略) 、烘 (略) 、 (略) 及其他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土地开挖回填、平整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防止水土流失控制措施;基建材料、渣土运输要防止扬尘、洒、漏而污染环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防止扰民。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按要求做好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原料卸料、堆存、投料送料粉尘等无组织排放采用“三面围挡+顶棚”等管控措施。制棒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加热炉内燃烧,与烘干粉尘、加热炉燃烧废气、炭化废气(引至烘干系统供热)一同经“水膜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尾气中VOCs(以非(略)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SO2、NOX、颗粒物参照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以非(略)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废气经布袋 (略) 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粉碎筛分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93)中表1二级标准。 2、废水: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南侧农灌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人 (略) 理后排入收集池储存,用于周围菜地灌溉;除尘器产生的除尘废水、锅炉废水及原有工程蒸煮废水经一 (略)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必须通 (略) 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须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 (略) 贮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并及时交有资质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管理。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 (略) 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加热炉炉渣及水膜除尘器沉渣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一体 (略) 理设施生化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竹焦油和竹醋液、 (略) 理设施浮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 (略) 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 (略) 置资质 (略) 置。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合理设置监测点,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6、持续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略) 理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严控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环境污染。按照《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7、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相关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落实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编制了《 (略) 凯昊竹制品加工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一段20号 (略) 政府二办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邮编: (略) |
项目名称 | (略) 凯昊竹制品加工厂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张坊镇田溪村中庄组 |
建设单位 | (略) 凯昊竹制品加工厂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 |
项目概况 | (略) 凯昊竹制品加工厂拟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略) 用地范围内,不新增用地,对原 (略) 进行优化,扩建年产3000吨机制炭生产线,将现有2t/h蒸汽锅炉拆除,新建4t/h生物质锅炉,原生物质颗粒产能增加至430吨/年,现有项目其他产品产能不变。项目总占地面38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成 (略) 、 (略) 、烘 (略) 、 (略) 及其他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土地开挖回填、平整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防止水土流失控制措施;基建材料、渣土运输要防止扬尘、洒、漏而污染环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置;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防止扰民。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按要求做好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原料卸料、堆存、投料送料粉尘等无组织排放采用“三面围挡+顶棚”等管控措施。制棒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加热炉内燃烧,与烘干粉尘、加热炉燃烧废气、炭化废气(引至烘干系统供热)一同经“水膜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尾气中VOCs(以非(略)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标准;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SO2、NOX、颗粒物参照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以非(略)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废气经布袋 (略) 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粉碎筛分粉尘经布袋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93)中表1二级标准。 2、废水: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南侧农灌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人 (略) 理后排入收集池储存,用于周围菜地灌溉;除尘器产生的除尘废水、锅炉废水及原有工程蒸煮废水经一 (略)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必须通 (略) 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综合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须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废 (略) 贮存。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并及时交有资质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管理。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 (略) 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加热炉炉渣及水膜除尘器沉渣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一体 (略) 理设施生化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竹焦油和竹醋液、 (略) 理设施浮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 (略) 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 (略) 置资质 (略) 置。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合理设置监测点,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6、持续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略) 理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严控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环境污染。按照《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 7、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相关设备及其配套设施。落实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编制了《 (略) 凯昊竹制品加工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一段20号 (略) 政府二办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邮编: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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