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10万吨/年粉煤干馏提质碳工业试验与工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
兰州新区10万吨/年粉煤干馏提质碳工业试验与工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 (略) *吨/年粉煤干馏提质碳工业试验与工业示范项目》的信息公开如下,请公众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10 万吨/年粉煤干馏提质碳工业试验与工业示范项目
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内。
3、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略) 兰新 (略) 低热值煤热解分级分质利用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 (略) 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开发的外热直立式粉煤热解炉技术(ZKL炉),建设热解 (略) 理量为*吨/年示范装置,包括煤热解装置、煤气冷却及油回收装置、烟气脱硫脱硝、焚烧 (略) 及装卸,以及其对应新增的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主要征求项目所在地人群对项目的了解程度,所持的态度以及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 (略) 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兰新 (略) ;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TEL * ,E-mail *@*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甘肃 (略) (略) ;
编制单位联系人:白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TEL:*,E-mail:*@*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链接:http://**
提取码:b21d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下载以上的意见表格、或者通过邮件、电话等的方式,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以及常住地址。
(略) 兰新 (略)
2024年10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 (略) *吨/年粉煤干馏提质碳工业试验与工业示范项目》的信息公开如下,请公众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略) 10 万吨/年粉煤干馏提质碳工业试验与工业示范项目
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 (略) (略) (略) 内。
3、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略) 兰新 (略) 低热值煤热解分级分质利用技术研发及工程示范, (略) 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开发的外热直立式粉煤热解炉技术(ZKL炉),建设热解 (略) 理量为*吨/年示范装置,包括煤热解装置、煤气冷却及油回收装置、烟气脱硫脱硝、焚烧 (略) 及装卸,以及其对应新增的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主要征求项目所在地人群对项目的了解程度,所持的态度以及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 (略) 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兰新 (略) ;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TEL * ,E-mail *@*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甘肃 (略) (略) ;
编制单位联系人:白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TEL:*,E-mail:*@*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链接:http://**
提取码:b21d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下载以上的意见表格、或者通过邮件、电话等的方式,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以及常住地址。
(略) 兰新 (略)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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