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龙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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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龙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观龙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西 (略) 黄古墩岭村西约0.16KM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电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项目概况: 一、观龙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青岛西 (略) 大场镇黄古墩岭村西约0.16km。规划规模为:主变4×1000MVA,主变户外布置;500kV出线8回,220kV出线16回;无功补偿低压电抗器8×60Mvar、低压电容器12×60Mvar。现有规模:主变1×1000MVA(#3主变), 主变户外布置;500kV出线4回,220kV出线7回;50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无功补偿低压电抗器2×60Mvar、低压电容器3×60Mvar。现拟对变电站进行扩建,扩建主变1×1000MVA(#2主变)、#2主变进线间隔、220kV出线间隔6回;增设低压电抗器2×60Mvar、低压电容器2×60Mvar,站用变。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书》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减轻施工噪声影响;严禁施工废水无序排放污染地表水;建筑垃圾、生活垃 (略) 置,及时清运;开挖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或定点填埋。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二)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围评价范围内及声环境保 (略) 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设置贮油坑、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废变压器油要全部收集、排入事故油池,不得外排,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 (略) 理;当蓄电池进行更换时,提交前通知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更换后立即交由该单 (略) 理,不在站内贮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西 (略) 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观龙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西 (略) 黄古墩岭村西约0.16KM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电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
项目概况: 一、观龙50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青岛西 (略) 大场镇黄古墩岭村西约0.16km。规划规模为:主变4×1000MVA,主变户外布置;500kV出线8回,220kV出线16回;无功补偿低压电抗器8×60Mvar、低压电容器12×60Mvar。现有规模:主变1×1000MVA(#3主变), 主变户外布置;500kV出线4回,220kV出线7回;50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无功补偿低压电抗器2×60Mvar、低压电容器3×60Mvar。现拟对变电站进行扩建,扩建主变1×1000MVA(#2主变)、#2主变进线间隔、220kV出线间隔6回;增设低压电抗器2×60Mvar、低压电容器2×60Mvar,站用变。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书》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减轻施工噪声影响;严禁施工废水无序排放污染地表水;建筑垃圾、生活垃 (略) 置,及时清运;开挖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或定点填埋。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二)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周围评价范围内及声环境保 (略) 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危险废物,规范设置贮油坑、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废变压器油要全部收集、排入事故油池,不得外排,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 (略) 理;当蓄电池进行更换时,提交前通知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更换后立即交由该单 (略) 理,不在站内贮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西 (略) 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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