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给予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中天昊建 (略) (略) 编制完成,并由贺州天盛 (略) 组织了专家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村屯人居环境,同意建设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沟渠清理硬化1000米,沟渠宽度0.4-3.0米,深度0.8-1.5米;新建三面光灌溉水渠2000米,宽1.0米;山塘清淤治理1项,山塘防护挡墙580米,包括灌溉排水工程、清淤工程、防护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93.*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8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1.*元,基本预备费为37.*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本项目采取“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226.*元,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的33.17%。
八、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3.42 | ||||||
设计 | 核准 | 22.96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683.92 | ||||
监理 | 核准 | 16 | ||||||
设备 | 核准 | 0.00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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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关于给予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中天昊建 (略) (略) 编制完成,并由贺州天盛 (略) 组织了专家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村屯人居环境,同意建设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沟渠清理硬化1000米,沟渠宽度0.4-3.0米,深度0.8-1.5米;新建三面光灌溉水渠2000米,宽1.0米;山塘清淤治理1项,山塘防护挡墙580米,包括灌溉排水工程、清淤工程、防护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93.*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8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71.*元,基本预备费为37.*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本项目采取“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226.*元,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的33.17%。
八、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金秀县桐木镇太山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山塘维护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3.42 | ||||||
设计 | 核准 | 22.96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683.92 | ||||
监理 | 核准 | 16 | ||||||
设备 | 核准 | 0.00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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