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序号37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序号37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序号37)整改验收的公示 | ||||||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37)销号工作的函》要求, (略) 阜城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7)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月21日-10月25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阜城县发 (略) ,电话:0318-(略) | ||||||
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清单 | 效果清单 |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是否完成整改 | 整改情况 | ||
4 | (略)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力度不够,产业清洁化水平不高,2023 (略) 重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整体比例为63%,高耗能行业占比30%。“十四五”以来,工业能源 (略) 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呈上升态势,2022年比2020年高10.2%;“两高”项目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逐年递增,2022年比2020年分别增加7.31%、1.96%。 | 整改目标: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力争2023年六大高耗能行业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同比下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2个百分点。 |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 1.印发《 (略) (略) 关于加强商务领域塑料制品污染治理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重点商超企业严格落实禁限塑相关要求,坚决遏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印发《“包装减量 绿色消费 垃圾分类”倡议书》,要求全县重点商超企业在显著位置进行张贴,进一步加强减塑限塑的引导。 3.把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星级饭店、A级 (略) 的评定和复核工作,督促A级 (略) 、星级旅游饭店规范经营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倡导绿色消费。 | 是 | 全县重点商场、超市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禁限塑”相关规定,杜绝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发现问题(序号37)整改验收的公示 | ||||||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37)销号工作的函》要求, (略) 阜城县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7)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月21日-10月25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阜城县发 (略) ,电话:0318-(略) | ||||||
序号 | 问题清单 | 整改清单 | 效果清单 |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是否完成整改 | 整改情况 | ||
4 | (略)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力度不够,产业清洁化水平不高,2023 (略) 重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整体比例为63%,高耗能行业占比30%。“十四五”以来,工业能源 (略) 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呈上升态势,2022年比2020年高10.2%;“两高”项目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逐年递增,2022年比2020年分别增加7.31%、1.96%。 | 整改目标: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力争2023年六大高耗能行业工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同比下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2个百分点。 |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 1.印发《 (略) (略) 关于加强商务领域塑料制品污染治理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重点商超企业严格落实禁限塑相关要求,坚决遏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印发《“包装减量 绿色消费 垃圾分类”倡议书》,要求全县重点商超企业在显著位置进行张贴,进一步加强减塑限塑的引导。 3.把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星级饭店、A级 (略) 的评定和复核工作,督促A级 (略) 、星级旅游饭店规范经营行为,改进服务方式,倡导绿色消费。 | 是 | 全县重点商场、超市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禁限塑”相关规定,杜绝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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