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拟对220kV王城4455线/店城4470线#19、#21-#40、#42改迁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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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拟对220kV王城4455线/店城4470线#19、#21-#40、#42改迁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告

2024年11月6日拟对220kV王城4455线/店城4470线#19、#21-#40、#42改迁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11- 06 08: 42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220kV王城4455线/店城4470线#19、#21-#40、#42改迁工程

(略) (略) 王店镇境内

(略) (略) (略)

浙江 (略)

本工程 (略) 长14.031km, (略) 路长13.641km(王城/店城8.275km,王烟/王雨5.016km,烟联/雨联0.35km), (略) 长0.39km(王城/店城),新建铁塔49基(王城/店城30基,王烟/王雨17基,烟联/雨联2基), (略) 10.655km(王城/店城6.36km,王烟/王雨3.911km,烟联/雨联0.384km),拆除铁塔36基(王城店城22基,王烟/王雨12基,烟联/雨联2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沉砂池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沉淀下的泥浆或固体废物与建筑垃 (略) 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 (略) 理装置。

废气:施工期采取围挡、遮盖措施,散体材料、粉尘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及时洒水抑尘

噪声: (略) 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

固废: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略) 理;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 (略) 理;临时隔油沉砂池产生的废油泥和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略) 理;线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导线、金具等工程废料均需交回建设单位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略)、0573-(略); 传真:0573-(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328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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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拟对220kV王城4455线/店城4470线#19、#21-#40、#42改迁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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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220kV王城4455线/店城4470线#19、#21-#40、#42改迁工程

(略) (略) 王店镇境内

(略) (略) (略)

浙江 (略)

本工程 (略) 长14.031km, (略) 路长13.641km(王城/店城8.275km,王烟/王雨5.016km,烟联/雨联0.35km), (略) 长0.39km(王城/店城),新建铁塔49基(王城/店城30基,王烟/王雨17基,烟联/雨联2基), (略) 10.655km(王城/店城6.36km,王烟/王雨3.911km,烟联/雨联0.384km),拆除铁塔36基(王城店城22基,王烟/王雨12基,烟联/雨联2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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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沉砂池沉淀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沉淀下的泥浆或固体废物与建筑垃 (略) 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 (略) 理装置。

废气:施工期采取围挡、遮盖措施,散体材料、粉尘材料必须进行覆盖,及时洒水抑尘

噪声: (略) 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

固废: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 (略) 理;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 (略) 理;临时隔油沉砂池产生的废油泥和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略) 理;线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导线、金具等工程废料均需交回建设单位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略)、0573-(略); 传真:0573-(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328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106,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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