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嘉兴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室内探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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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嘉兴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X射线室内探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 (略) 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嘉兴福 (略) X射线室内探伤技改项目

(略) 海盐县经 (略) 海港大道 (略) 交叉口嘉兴福 (略) 生产厂房内

嘉兴福 (略)

杭州 (略)

现因生产发展需要以及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安全,建设单位计划在 (略) 海盐县经 (略) 海港大道 (略) 交叉口嘉兴福 (略) 生产厂房内新建两间探伤室并配置9台X射线探伤机和1台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均用于工件的无损检测,所有探伤作业仅限探伤室内使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现场探伤。

(1)X射线:通过混凝土和铅板来屏蔽X射线。根据理论计算结果,探伤室屏蔽设计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的要求,该公司从事辐射操作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所受到的辐射照射,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关于“辐射剂量约束值”的要求。

(2)臭氧及氮氧化物:探伤室一北墙西侧顶部设置通风口和风机,其通风量不小于3031.23m3/h,本项目探伤室一体积约为1010.41m3;探伤室二东墙南侧底部设置地下U型通风管和风机,其通风量不小于7150.44m3/h,本项目探伤室二体积约为2383.48m3。因此,两间探伤室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中探伤室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3次的要求。工作期间保证探伤作业后进行机械排风,从而降低探伤室内臭氧和氮氧化物的浓度。

(3)本项目第一遍和第二遍冲洗废水产生量约10t/a,其余冲洗废水产生量约65t/a。其中第一遍和第二遍冲洗废水需 (略) 理,不向周边地表水体直接排放;其余冲洗废水排入集水槽中,沉淀后进行回用。该公司产生的第一遍和第二遍冲洗废水集中存放在危废仓库内,每年定期与废显、定影液一起交由有资质 (略) 置。

(4)本项目废显(定)影液及胶片存放在生产厂房西侧危废仓库内。废显影液、定影液的暂存应对贮存容器进行双重保护(防腐容器和不锈钢托盘),防止泄漏,由专人保管,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建立台账。

建设单位承诺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行期间严格落实管理和监测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 (略) 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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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福 (略) X射线室内探伤技改项目

(略) 海盐县经 (略) 海港大道 (略) 交叉口嘉兴福 (略) 生产厂房内

嘉兴福 (略)

杭州 (略)

现因生产发展需要以及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安全,建设单位计划在 (略) 海盐县经 (略) 海港大道 (略) 交叉口嘉兴福 (略) 生产厂房内新建两间探伤室并配置9台X射线探伤机和1台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系统,均用于工件的无损检测,所有探伤作业仅限探伤室内使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现场探伤。

(1)X射线:通过混凝土和铅板来屏蔽X射线。根据理论计算结果,探伤室屏蔽设计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的要求,该公司从事辐射操作的工作人员和公众成员所受到的辐射照射,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关于“辐射剂量约束值”的要求。

(2)臭氧及氮氧化物:探伤室一北墙西侧顶部设置通风口和风机,其通风量不小于3031.23m3/h,本项目探伤室一体积约为1010.41m3;探伤室二东墙南侧底部设置地下U型通风管和风机,其通风量不小于7150.44m3/h,本项目探伤室二体积约为2383.48m3。因此,两间探伤室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中探伤室每小时有效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3次的要求。工作期间保证探伤作业后进行机械排风,从而降低探伤室内臭氧和氮氧化物的浓度。

(3)本项目第一遍和第二遍冲洗废水产生量约10t/a,其余冲洗废水产生量约65t/a。其中第一遍和第二遍冲洗废水需 (略) 理,不向周边地表水体直接排放;其余冲洗废水排入集水槽中,沉淀后进行回用。该公司产生的第一遍和第二遍冲洗废水集中存放在危废仓库内,每年定期与废显、定影液一起交由有资质 (略) 置。

(4)本项目废显(定)影液及胶片存放在生产厂房西侧危废仓库内。废显影液、定影液的暂存应对贮存容器进行双重保护(防腐容器和不锈钢托盘),防止泄漏,由专人保管,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建立台账。

建设单位承诺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行期间严格落实管理和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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