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以古安置小区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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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以古安置小区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要求,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妥善办理用地手续,特开展本调查并上报州 (略) 会同州 (略) 组织评审后报文山州 (略) (略) 备案,现将“小以古安置小区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小以古 (略) 2#地块

建设单位: (略) 卧龙街道 (略) 居民委员会小以古居民小组

建设地点: (略) 卧龙街道丽水 (略) 东面

地块基本信息:小以古 (略) 2#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卧龙街道丽水 (略) 东面,宗地面积为6507.32m2,合9.761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4°13′20.777″、北纬23°24′33.23″,正大门坐标为东经104°13′22.778″、北纬23°24′33.74″。地块东面、南面紧邻中天华府,西面、 (略) (略) ,地块周边 (略) 、 (略) 、空地。

现场踏勘期间, (略) (华兴二苑)已建设完成, (略) 域外均已硬化,地块内无地表水体、地下水出露,无生产设备和地下管线、无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土壤存在污染痕迹、特殊气味等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查阅地块及周边相关历史资料, (略) 域内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开展过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 (略) 置行业等“6+1”行业存在。

总结论:调查地块东面、南面紧邻中天华府,西面、 (略) (略) ,地块周边 (略) 、 (略) 、空地。

地 (略) 卧龙街道 (略) 小以古居民小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玉米、果树,于2013年、2015年、2017年分批次征收,农业种植施加的化肥、农药,结合化肥、农药的主要成分、降解周期和使用量,地块种植农作物时使用的化肥和杀虫剂不会对地块造成影响,可不作为地块特征污染物。

地块周边1.0km范围内可能存在潜在污染源的 (略) 、学校、医院。 (略) 及学校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 (略) (略) ,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调查期间 (略) 出现跑、冒、漏、滴等现象, (略) 、学校、医院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该地块土壤影响较小。

地块历史时期地块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未开展过规模化养殖活动,未发生管线、沟渠泄漏事件;地块内无明显污染源,无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踏勘期间未发现历史遗留污染现象,地块内未识别出潜在污染物,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经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周边地块识别分析,项目周边地块污染物均得 (略) 置,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初步判断不存在相邻场地互相污染的情况。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 (略) 域内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及周边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 (略) 置行业存在。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因此本报告认为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起,15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兴国

联系电话:*

, (略) ,丽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要求,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妥善办理用地手续,特开展本调查并上报州 (略) 会同州 (略) 组织评审后报文山州 (略) (略) 备案,现将“小以古安置小区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小以古 (略) 2#地块

建设单位: (略) 卧龙街道 (略) 居民委员会小以古居民小组

建设地点: (略) 卧龙街道丽水 (略) 东面

地块基本信息:小以古 (略) 2#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卧龙街道丽水 (略) 东面,宗地面积为6507.32m2,合9.761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4°13′20.777″、北纬23°24′33.23″,正大门坐标为东经104°13′22.778″、北纬23°24′33.74″。地块东面、南面紧邻中天华府,西面、 (略) (略) ,地块周边 (略) 、 (略) 、空地。

现场踏勘期间, (略) (华兴二苑)已建设完成, (略) 域外均已硬化,地块内无地表水体、地下水出露,无生产设备和地下管线、无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土壤存在污染痕迹、特殊气味等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查阅地块及周边相关历史资料, (略) 域内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开展过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 (略) 置行业等“6+1”行业存在。

总结论:调查地块东面、南面紧邻中天华府,西面、 (略) (略) ,地块周边 (略) 、 (略) 、空地。

地 (略) 卧龙街道 (略) 小以古居民小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玉米、果树,于2013年、2015年、2017年分批次征收,农业种植施加的化肥、农药,结合化肥、农药的主要成分、降解周期和使用量,地块种植农作物时使用的化肥和杀虫剂不会对地块造成影响,可不作为地块特征污染物。

地块周边1.0km范围内可能存在潜在污染源的 (略) 、学校、医院。 (略) 及学校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化 (略) (略) ,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调查期间 (略) 出现跑、冒、漏、滴等现象, (略) 、学校、医院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该地块土壤影响较小。

地块历史时期地块无工业企业从事生产活动,未开展过规模化养殖活动,未发生管线、沟渠泄漏事件;地块内无明显污染源,无污染痕迹,未闻到刺鼻气味,踏勘期间未发现历史遗留污染现象,地块内未识别出潜在污染物,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经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周边地块识别分析,项目周边地块污染物均得 (略) 置,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初步判断不存在相邻场地互相污染的情况。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 (略) 域内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及周边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 (略) 置行业存在。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因此本报告认为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起,15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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