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我市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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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我市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情况的公示

(略) (略) 、 (略) 《关于印发< (略) 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仙环发〔2019〕3号),以及《关 (略) 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奖励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仙环函〔2023〕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市财政安排(略)元预算,对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减排效益明显的企业实施奖补,资金来源为排污权交易出让收入资金。

根据上述奖励办法,2023年相关镇、办组织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了申报,我局对相关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了集中审查。根据审查结果, (略) (略) 符合奖补政策,奖补总额为(略)元(明细见附件),我局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对以上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2024年11月1日将奖补资金申报及 (略) 人民政府进行了报告,目前已批准以上奖补申报项目。按照相关流程,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 (略) (略) 反映。联系电话:0728-(略);联系地址: (略) (略) 501办公室;邮箱:(略)@QQ.com。

附件: (略) 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奖补资金申报一览表

(略) (略)

2024年11月6日

(略) (略) 、 (略) 《关于印发< (略) 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仙环发〔2019〕3号),以及《关 (略) 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奖励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仙环函〔2023〕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市财政安排(略)元预算,对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减排效益明显的企业实施奖补,资金来源为排污权交易出让收入资金。

根据上述奖励办法,2023年相关镇、办组织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了申报,我局对相关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了集中审查。根据审查结果, (略) (略) 符合奖补政策,奖补总额为(略)元(明细见附件),我局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对以上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2024年11月1日将奖补资金申报及 (略) 人民政府进行了报告,目前已批准以上奖补申报项目。按照相关流程,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 (略) (略) 反映。联系电话:0728-(略);联系地址: (略) (略) 501办公室;邮箱:(略)@QQ.com。

附件: (略) 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奖补资金申报一览表

(略) (略)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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