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荔社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项目小额零星工程备案的复函
关于红荔社区交通组织优化工程项目小额零星工程备案的复函
珠发改投审〔2024〕58号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报来《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关于申请 (略) 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按小额零星工程备案的函》(珠工建函〔2024〕75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 (略) 交通组织优化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3-(略)-04-01-(略))函复如下:
一、 (略) 政府交通综合治理的重点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 (略) 交通拥堵情况,便利 (略) 居民的出行。 (略) 政府投资项目小额零星 (略) 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示意见(市府办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PX(略))、《 (略) (略) 关于 (略) 交通组织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的意见》(2024年8月6日)、 (略) (略) 《关于对 (略) 交通组织优化工程纳入小额零星工程的复函》(2024年4月12日)等,我局 (略) 政府投资项目小额零星工程备案。
二、项 (略) (略) (略) ,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为:1.向西藏大厦侧拓宽3米的机动车道,进出口道维持现状宽度,现状人行道压缩为1米,并改造为绿道,优化西藏大厦侧公园绿化带,降低绿化带标高至现状人行道高度(原树木位置不动),在降低标高的绿化带内补充约3米宽的公园绿道,其余绿化部分不予变动,补充的3米公园绿道与改造为1米宽的原人行道绿道同高,且平面位置合缝拼接,优化该段公园绿化后保持约4米宽的公园绿道,与现状人行道宽度相仿;2.完善交叉口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电子警察控制系统;3.废除新建雨水口、现状消防栓、通信、电力迁改;4. (略) 建设范围内受影响的部分现状小矮墙,沿人行道西侧新建小矮墙,并配套照明、景观工程等。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303.(略)元内,其中建安费117.(略)元,管线迁改费150.(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略)元,预备费13.(略)元, (略) 财审部门审核为准。项目 (略) 财政承担, (略)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
四、本备案文件作为项目立项、概算投资控制、投资计划资金安排的依据,请你单位按规定编制 (略) 财政部门批准,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1日
珠发改投审〔2024〕58号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报来《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关于申请 (略) 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按小额零星工程备案的函》(珠工建函〔2024〕75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 (略) 交通组织优化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3-(略)-04-01-(略))函复如下:
一、 (略) 政府交通综合治理的重点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 (略) 交通拥堵情况,便利 (略) 居民的出行。 (略) 政府投资项目小额零星 (略) 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示意见(市府办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PX(略))、《 (略) (略) 关于 (略) 交通组织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的意见》(2024年8月6日)、 (略) (略) 《关于对 (略) 交通组织优化工程纳入小额零星工程的复函》(2024年4月12日)等,我局 (略) 政府投资项目小额零星工程备案。
二、项 (略) (略) (略) ,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为:1.向西藏大厦侧拓宽3米的机动车道,进出口道维持现状宽度,现状人行道压缩为1米,并改造为绿道,优化西藏大厦侧公园绿化带,降低绿化带标高至现状人行道高度(原树木位置不动),在降低标高的绿化带内补充约3米宽的公园绿道,其余绿化部分不予变动,补充的3米公园绿道与改造为1米宽的原人行道绿道同高,且平面位置合缝拼接,优化该段公园绿化后保持约4米宽的公园绿道,与现状人行道宽度相仿;2.完善交叉口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电子警察控制系统;3.废除新建雨水口、现状消防栓、通信、电力迁改;4. (略) 建设范围内受影响的部分现状小矮墙,沿人行道西侧新建小矮墙,并配套照明、景观工程等。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303.(略)元内,其中建安费117.(略)元,管线迁改费150.(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略)元,预备费13.(略)元, (略) 财审部门审核为准。项目 (略) 财政承担, (略)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
四、本备案文件作为项目立项、概算投资控制、投资计划资金安排的依据,请你单位按规定编制 (略) 财政部门批准,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略) 发 (略)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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