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1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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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1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日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略) 88号A2座

邮编:*

2024年11月1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德恩精工(屏山)有限公司新建X射线实时成像装置项目

川环审批〔2024〕136号

2024-11-1

2

(略) (略) (略) 新建核医学科和介入手术室项目

川环审批〔2024〕137号

2024-11-1

3

成都 (略) 新建工业X射线数字影像检测系统项目(重新报批)

川环审批〔2024〕138号

2024-1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日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略) 88号A2座

邮编:*

2024年11月1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德恩精工(屏山)有限公司新建X射线实时成像装置项目

川环审批〔2024〕136号

2024-11-1

2

(略) (略) (略) 新建核医学科和介入手术室项目

川环审批〔2024〕137号

2024-11-1

3

成都 (略) 新建工业X射线数字影像检测系统项目(重新报批)

川环审批〔2024〕138号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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