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山县天柱山乡佛寨村佛寨溪防洪挡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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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铅山县天柱山乡佛寨村佛寨溪防洪挡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铅山县天柱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铅山县天柱山乡佛寨村佛寨溪防洪挡墙项目立项的申请》(天府字〔2024〕4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产生活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天柱山乡佛寨村佛寨溪防洪挡墙项目(项目代码2410-#-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天柱山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天柱山乡佛寨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佛寨村佛寨溪修建毛(片)石混凝土挡墙墙身159.6立方米(长60米上宽0.5米下宽1.4米高2.8米),毛(片)石混凝土基础42立方米;片石挡墙290立方米(长116米上宽0.8米下宽1.2米高2.5米),混泥土垫层11.6立方米。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3.#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及《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

八、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执行。

2024年10月29日

?抄 ?送:县住房和 (略) , (略) ,县 (略) ,县监委办公室,

???????????? (略) 铅山 (略) , (略) ,县 (略) ,县 (略) 。????????????????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29日印发??



铅山县天柱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铅山县天柱山乡佛寨村佛寨溪防洪挡墙项目立项的申请》(天府字〔2024〕4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产生活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天柱山乡佛寨村佛寨溪防洪挡墙项目(项目代码2410-#-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天柱山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天柱山乡佛寨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佛寨村佛寨溪修建毛(片)石混凝土挡墙墙身159.6立方米(长60米上宽0.5米下宽1.4米高2.8米),毛(片)石混凝土基础42立方米;片石挡墙290立方米(长116米上宽0.8米下宽1.2米高2.5米),混泥土垫层11.6立方米。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33.#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及《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

八、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执行。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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