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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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规建(2024)F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2024-11-05
建设单位(个人) 上海申通 (略)
建设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
建 设 位 置 (略) 庙行镇, (略) 以西、 (略) 以东,沿南??藻路两侧呈东西向布置。
建 设 规 模 总建筑面积2875.24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层高12.88米。其中3号出入口及无障碍电梯(地下部分)建筑面积777.78平方米,层高7.62米;1号风亭、2号安全疏散口及预留地块连通口(地下部分)建筑面积331.31平方米,层高8.42米;2号风亭、1号安全疏散口、消防出入口及1号出入口(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381.11平方米,层高12.88米;4号出入口(地下部分)建筑面积385.04平方米,层高6.72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 (略) czwtit (略) 站附属设施(北侧附属设施及3号出入口等)-地下部分的决定》(编号:沪规划资源许建〔2024〕219号)一份。 2.《建筑工程项目表》一份。 3.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4.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规建(2024)F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2024-11-05
建设单位(个人) 上海申通 (略)
建设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
建 设 位 置 (略) 庙行镇, (略) 以西、 (略) 以东,沿南??藻路两侧呈东西向布置。
建 设 规 模 总建筑面积2875.24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层高12.88米。其中3号出入口及无障碍电梯(地下部分)建筑面积777.78平方米,层高7.62米;1号风亭、2号安全疏散口及预留地块连通口(地下部分)建筑面积331.31平方米,层高8.42米;2号风亭、1号安全疏散口、消防出入口及1号出入口(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381.11平方米,层高12.88米;4号出入口(地下部分)建筑面积385.04平方米,层高6.72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 (略) czwtit (略) 站附属设施(北侧附属设施及3号出入口等)-地下部分的决定》(编号:沪规划资源许建〔2024〕219号)一份。 2.《建筑工程项目表》一份。 3.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4.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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