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平县“湿地天堂?古塔辉映”生态田园文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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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平县“湿地天堂?古塔辉映”生态田园文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

中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平县“湿地天堂·古塔辉映”生态田园文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因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发生变化,根据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文规定,经研究,撤回武发改审字﹝2023﹞143号批文,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武平县“湿地天堂·古塔辉映”生态田园文体项目(项目代码:2311-350824-04-01-*)建设,对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中山镇。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中山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户外运动广场、皮划 (略) 、户外定 (略) 、登山慢道、攀 (略) 、户外运动科普展示园、环中山河健康骑行道、“水墨阳民”有氧运动馆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彩票公益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二十四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武平县发 (略)

2024年10月31日

抄送: (略) 、 (略) 、住房和 (略) 、文化体 (略) 、 (略) 武平 (略) 。

武平县发 (略) 2024年10月31日印发

中山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武平县“湿地天堂·古塔辉映”生态田园文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因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发生变化,根据闽发改投资﹝2010﹞1158号文规定,经研究,撤回武发改审字﹝2023﹞143号批文,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武平县“湿地天堂·古塔辉映”生态田园文体项目(项目代码:2311-350824-04-01-*)建设,对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平县中山镇。

三、项目单位:武平县中山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户外运动广场、皮划 (略) 、户外定 (略) 、登山慢道、攀 (略) 、户外运动科普展示园、环中山河健康骑行道、“水墨阳民”有氧运动馆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彩票公益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二十四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武平县发 (略)

2024年10月31日

抄送: (略) 、 (略) 、住房和 (略) 、文化体 (略) 、 (略) 武平 (略) 。

武平县发 (略) 2024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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