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榴山位于思劳镇双羌云卜村长尾短尾坑及江尾村委地段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公示
叶榴山位于思劳镇双羌云卜村长尾短尾坑及江尾村委地段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公示
申请单位:叶榴山
审批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用地位置:思劳镇双羌云卜村长尾短尾坑及江尾村委地段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5日(共10日)
1、用地基本情况和周边环境:该地块位于思劳镇双羌云卜村长尾短尾坑及江尾村委地段,《 (略) (略) 思劳-腰古组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SLYGN-06-24(M2)地块的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3668.38平方米。用地东 (略) ,南侧、西侧、北侧均为他人用地。
2、用地使用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3、建筑控制高度:不设限制。
4、规划设计要求(详见附图):
4.1允许在用地界线内建设,东侧建筑红线与相邻建筑相持平,其他侧与他人相邻的用地边界如无其它约定,可不退建,并应符合建筑物间距及消防安全要求。
4.2 建筑物性质:
4.2.1 主要建筑物性质:工业厂房;
4.2.2 配建建筑物性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成套住宅、培训中心、专家楼、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建筑外立面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略) 设计要。
6、地块配套设施要求:按用电负荷合理配建配电房。
7、市政要求: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分流设计, (略) 管网合理衔接。
8、遵守事项:
8.1本规划设计要求为设计方案报审的依据。
8.2持本设计要求委托具相应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略) 审定
8.3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人防、地震、地质灾害等问题,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8.4涉及用地、消防、环保、规划等有关事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5.现状厂房内部涉及已建成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的,请如实办理报建手续(出具建筑设计方案)。
9.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1信函邮寄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略) (略)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 邮政编码:(略)
1.2电话及电子邮箱:*@*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 (略) (略) 公示反馈意见表》( (略) 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略) 联系人:莫先生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3、网址查询:广 (略) (略) ( (略) (略)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 (略) (略) 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申请单位:叶榴山
审批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用地位置:思劳镇双羌云卜村长尾短尾坑及江尾村委地段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5日(共10日)
1、用地基本情况和周边环境:该地块位于思劳镇双羌云卜村长尾短尾坑及江尾村委地段,《 (略) (略) 思劳-腰古组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SLYGN-06-24(M2)地块的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3668.38平方米。用地东 (略) ,南侧、西侧、北侧均为他人用地。
2、用地使用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3、建筑控制高度:不设限制。
4、规划设计要求(详见附图):
4.1允许在用地界线内建设,东侧建筑红线与相邻建筑相持平,其他侧与他人相邻的用地边界如无其它约定,可不退建,并应符合建筑物间距及消防安全要求。
4.2 建筑物性质:
4.2.1 主要建筑物性质:工业厂房;
4.2.2 配建建筑物性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成套住宅、培训中心、专家楼、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建筑外立面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略) 设计要。
6、地块配套设施要求:按用电负荷合理配建配电房。
7、市政要求: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分流设计, (略) 管网合理衔接。
8、遵守事项:
8.1本规划设计要求为设计方案报审的依据。
8.2持本设计要求委托具相应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略) 审定
8.3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人防、地震、地质灾害等问题,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8.4涉及用地、消防、环保、规划等有关事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5.现状厂房内部涉及已建成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的,请如实办理报建手续(出具建筑设计方案)。
9.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1信函邮寄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略) (略)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 邮政编码:(略)
1.2电话及电子邮箱:*@*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 (略) (略) 公示反馈意见表》( (略) 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略) 联系人:莫先生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3、网址查询:广 (略) (略) ( (略) (略)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 (略) (略) 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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