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2024年字第501号
綦江区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2024年字第501号
(2024)年字第(501)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之权属证书不慎遗失,根据《 (略) 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之第二十八条规定,权利人申请发布遗失声明并作废权证。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綦江不动产销(2024)年字第(501)号
序号 | 权利人 | 林地座落 | 权属证书种类 | 证书编号 | 声明人 |
杨*福 | (略) 东溪镇大*村3社 | 林权证 | 全宗96目录4卷号767号 | 杨*福 |
特此声明
(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1月6日
(2024)年字第(501)号
兹有下列不动产之权属证书不慎遗失,根据《 (略) 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之第二十八条规定,权利人申请发布遗失声明并作废权证。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经济责任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綦江不动产销(2024)年字第(501)号
序号 | 权利人 | 林地座落 | 权属证书种类 | 证书编号 | 声明人 |
杨*福 | (略) 东溪镇大*村3社 | 林权证 | 全宗96目录4卷号767号 | 杨*福 |
特此声明
(略)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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