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苍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缆车索道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玉苍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缆车索道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玉苍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缆车索道)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申请人(苍南县 (略) ) (略) 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审核,拟在苍南县灵溪镇和浙江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进行玉苍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缆车索道)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图附后,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应在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不动产权证),向苍南县自然资 (略) 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 #)
XG-24-104玉苍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缆车索道)项目(上站点)3-2.pdf.pdf
XG-24-104玉苍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缆车索道)项目(中站点)3-3.pdf.pdf
苍南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6日
玉苍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缆车索道)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批前公示
申请人(苍南县 (略) ) (略) 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审核,拟在苍南县灵溪镇和浙江玉苍山国家森林公园进行玉苍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缆车索道)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图附后,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应在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不动产权证),向苍南县自然资 (略) 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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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24-104玉苍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缆车索道)项目(上站点)3-2.pdf.pdf
XG-24-104玉苍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缆车索道)项目(中站点)3-3.pdf.pdf
苍南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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