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昆明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盘龙江深度处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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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昆明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盘龙江深度处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昆明 (略) :

你单位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盘龙 (略) 理入河排污口设置, (略) (略) (略) 依法受理,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昆环评估意见 排口〔2024〕13号》等相关规定和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 (略) (略) 龙泉街 (略) ,厂区选址 (略) 政府西北侧,盘龙江东侧、 (略) 南侧、 (略) 北侧,建设性质为新建,直 (略) 域为主 (略) (略) (略) 域,服务面积23.3km,服务人口(略)人。一期将新建水质净化厂地下箱体1座, (略) 理土建规模20.(略)m3/d,设备规模按10.(略)m3/d配置, (略) 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SBR工艺+反硝化生物滤池+气浮池+炭砂滤池+紫外消 (略) 理工艺”。 (略) 理排水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DB5301/T43-2020)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一 (略) 理设施设备规模按40.(略)m3/d一次配齐(一级强化排污口不在本次批复范围内)。

项目于2018年1月15日取得《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批复(昆 (略) 〔2018〕26号),同意项目建设。于2018年5月18 (略) (略) 关于对《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保复〔2018〕58号)。

二、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新增设置1个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位于盘龙江左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5′6.179″、北纬 25°7′23.279″,排污口类型为新建入河排污口,排污口概况如下表: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

昆明 (略)

法人代表

马振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厂界污水排污口坐标

/

排污许可证编号

(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主要排放污染物

CODcr、TP、TN、NH3-N

2、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

排污口名称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盘龙 (略) 理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

/

排污口地理位置

盘龙江左岸( (略) 与盘龙 (略) 西南侧)

排污口地理坐标

E102°45′6.179″,

N25°07′23.279″

排污口设置类型

城 (略) 理排污口

排污口分类

新建

污水排放方式

(排放时段)

连续

污水入河方式

管道

排污口大小

/

设计排污能力

(略)m3/a

污水排入水体名称

盘龙江

排污口与排入水体关系

左岸

排水去向

盘龙江→滇池外海→螳螂川

排入水体所属水系

金沙江

排入 (略) 名称

盘龙江昆明景观、农 (略)

(略) 水质目标

Ⅲ类

工业废水排放量(万t/a)

/

生活污水排放量(万t/a)

3180

其他污废水排放量(万t/a)

/

年排放废污水总量(万t/a)

3180

3、主要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

设计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水量(略)t/a,CODcr为636t/a,NH3-N为31.8t/a,总磷为1.59t/a,总氮为159t/a。

污染物执行指标与排放量具体按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三、排污口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DB5301/T43-2020)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值。严禁超排、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四、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规范设置排污口,在入河排污口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五、在污水进入河道前安装监控排污量计量设备、污染物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 (略) ,按相应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

六、建立健全应急管控系统运行维护制度,加强汛期应急管理,确保汛期运行安全。

七、在建设项目实施排污前,应依法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请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盘龙 (略) 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信息来源:http://**-11-06/(略).shtml

昆明 (略) :

你单位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盘龙 (略) 理入河排污口设置, (略) (略) (略) 依法受理,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昆环评估意见 排口〔2024〕13号》等相关规定和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 (略) (略) 龙泉街 (略) ,厂区选址 (略) 政府西北侧,盘龙江东侧、 (略) 南侧、 (略) 北侧,建设性质为新建,直 (略) 域为主 (略) (略) (略) 域,服务面积23.3km,服务人口(略)人。一期将新建水质净化厂地下箱体1座, (略) 理土建规模20.(略)m3/d,设备规模按10.(略)m3/d配置, (略) 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SBR工艺+反硝化生物滤池+气浮池+炭砂滤池+紫外消 (略) 理工艺”。 (略) 理排水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DB5301/T43-2020)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一 (略) 理设施设备规模按40.(略)m3/d一次配齐(一级强化排污口不在本次批复范围内)。

项目于2018年1月15日取得《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批复(昆 (略) 〔2018〕26号),同意项目建设。于2018年5月18 (略) (略) 关于对《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项目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昆环保复〔2018〕58号)。

二、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新增设置1个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位于盘龙江左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5′6.179″、北纬 25°7′23.279″,排污口类型为新建入河排污口,排污口概况如下表: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

昆明 (略)

法人代表

马振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厂界污水排污口坐标

/

排污许可证编号

(略)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主要排放污染物

CODcr、TP、TN、NH3-N

2、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

排污口名称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盘龙 (略) 理入河排污口

排污口编号

/

排污口地理位置

盘龙江左岸( (略) 与盘龙 (略) 西南侧)

排污口地理坐标

E102°45′6.179″,

N25°07′23.279″

排污口设置类型

城 (略) 理排污口

排污口分类

新建

污水排放方式

(排放时段)

连续

污水入河方式

管道

排污口大小

/

设计排污能力

(略)m3/a

污水排入水体名称

盘龙江

排污口与排入水体关系

左岸

排水去向

盘龙江→滇池外海→螳螂川

排入水体所属水系

金沙江

排入 (略) 名称

盘龙江昆明景观、农 (略)

(略) 水质目标

Ⅲ类

工业废水排放量(万t/a)

/

生活污水排放量(万t/a)

3180

其他污废水排放量(万t/a)

/

年排放废污水总量(万t/a)

3180

3、主要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

设计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水量(略)t/a,CODcr为636t/a,NH3-N为31.8t/a,总磷为1.59t/a,总氮为159t/a。

污染物执行指标与排放量具体按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三、排污口出水水质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A级标准(DB5301/T43-2020)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值。严禁超排、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四、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规范设置排污口,在入河排污口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五、在污水进入河道前安装监控排污量计量设备、污染物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 (略) ,按相应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

六、建立健全应急管控系统运行维护制度,加强汛期应急管理,确保汛期运行安全。

七、在建设项目实施排污前,应依法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请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略) 第十四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一期盘龙 (略) 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信息来源:http://**-11-06/(略).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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