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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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3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淄川生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一期)

(略) (略) 罗村镇淄川新材料(医药化工)园区内

山东 (略)

北京中咨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8%。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危险废物暂存库、 (略) 理站、综合楼(含宿舍、食堂)等;建设规模为刚性安 (略) 理*吨/年。

(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 (略) 面进行清扫、洒水。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主要有暂存库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 (略) 理(碱洗塔)系统排水、初期雨水、实验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根据废水水质的不同,对项目废 (略) 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暂存库冲洗废水、进出车辆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碱洗塔废水、初期雨水等 (略) (略) (略) 理(处理工艺采用“还原中和+反硝化+硝化+MBR”的 (略) 理系统)。经处 (略) 外排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 中B 等级标准及罗 (略) 理厂进水 (略) (略) 进入罗 (略) 理厂进一 (略) 理,罗 (略) 理厂出水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 标准及地方管理指标(COD、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要求后外排,最后入漫泗河。

(三)项目有组织废气

危废废暂存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VOCs,经2 套“碱洗塔+UV 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P1 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氨、硫化氢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要求。

污水站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依托危废暂存 (略) 理设施“碱洗塔+UV 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经15mm 高排气筒P1 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

填埋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氨、硫化氢、VOCs,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P2 排放,经处理后组织排放污染物氨、硫化氢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要求,颗粒物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 重 (略) 标准要求。

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VOCs,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P3 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氨、硫化氢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暂存系统无组织排放、 (略) 理站无组织排放、填埋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颗粒物、VOCs 等。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 (略) 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机修车间废机油、废UV 灯管、废活性炭、填埋场渗滤液委托有资 (略) 理;污水站污泥、除尘器收集粉尘、实验室废物送填埋 (略) 置;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略) 废硒鼓由厂家回收。

(五)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熟练 (略) 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略) (略) 119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淄川生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一期)

(略) (略) 罗村镇淄川新材料(医药化工)园区内

山东 (略)

北京中咨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8%。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危险废物暂存库、 (略) 理站、综合楼(含宿舍、食堂)等;建设规模为刚性安 (略) 理*吨/年。

(一)施工期间要对各扬尘点定期洒水,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粉状物料等要集中存放并进行棚盖,并设置围挡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运输土方过程中要采取蓬盖及冲洗轮胎、挡板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 (略) 面进行清扫、洒水。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主要有暂存库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 (略) 理(碱洗塔)系统排水、初期雨水、实验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根据废水水质的不同,对项目废 (略) 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暂存库冲洗废水、进出车辆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碱洗塔废水、初期雨水等 (略) (略) (略) 理(处理工艺采用“还原中和+反硝化+硝化+MBR”的 (略) 理系统)。经处 (略) 外排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 中B 等级标准及罗 (略) 理厂进水 (略) (略) 进入罗 (略) 理厂进一 (略) 理,罗 (略) 理厂出水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 标准及地方管理指标(COD、氨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要求后外排,最后入漫泗河。

(三)项目有组织废气

危废废暂存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VOCs,经2 套“碱洗塔+UV 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P1 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氨、硫化氢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要求。

污水站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依托危废暂存 (略) 理设施“碱洗塔+UV 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经15mm 高排气筒P1 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

填埋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氨、硫化氢、VOCs,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 排气筒P2 排放,经处理后组织排放污染物氨、硫化氢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要求,颗粒物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 重 (略) 标准要求。

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VOCs,经活性炭吸 (略) 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P3 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氨、硫化氢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暂存系统无组织排放、 (略) 理站无组织排放、填埋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颗粒物、VOCs 等。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限值,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 (略) 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 (略) 置固体废物。机修车间废机油、废UV 灯管、废活性炭、填埋场渗滤液委托有资 (略) 理;污水站污泥、除尘器收集粉尘、实验室废物送填埋 (略) 置;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略) 废硒鼓由厂家回收。

(五)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 (略) 实际现状,熟练 (略) 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 (略)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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