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难燃阻尼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高性能难燃阻尼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年11月3日,湖北海星 (略)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对“湖北海星 (略) 高性能难燃阻尼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 (略) 、 (略) 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约*.66m2,主要布置1#车间、2#车间、综合楼等建筑,厂区大门 (略) (略) 一侧,1#车间作为预留车间, (略) 中间偏北;主要生产车间2#车间 (略) 南侧,综合楼 (略) 南侧与2#车间并列。项目现可年产轻质吸声芯材12吨,钢丝绳胶水67.5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海星 (略) 于2024年4月委托湖北 (略) 承担其“高性能难燃阻尼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项目于2024年5月14日获得批复《关于湖北海星 (略) 高性能难燃阻尼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4]10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 (略) 理设施及排放方式发生改变,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理,生产废 (略) (略) 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 (略) 三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最后进 (略) (略) 理。
(二)废气
扩建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废气、实验废气、食堂油烟。
生产车间废气:通过滤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有组织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实验废气:通过机械排风无组织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为车间设备噪声,在采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利用厂房隔声等降噪设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擦拭废抹布、沉淀池污泥、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桶、废活性炭、实验废料。
擦拭废抹布、沉淀池污泥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
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袋: (略) 回收。
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桶、废活性炭、实验废料:(HW49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桶,废物代码900-041-49、HW49废活性炭,废物代码900-039-49、HW13实验废料,废物代码900-016-13)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湖北汇楚)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理,生产废 (略) (略) 理, (略) (略) 排放。经检测废水总排口pH日均值在7.76~7.83之间,化学需氧量日均值在86~98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在34.2~41.2mg/L之间,悬浮物日均值在31~39mg/L之间,氨氮日均值在1.54~1.93mg/L之间,动植物油日均值在2.63~3.00mg/L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咸 (略) 三 (略) 理厂进水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气口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84—3.72mg/m3之间,苯*烯排放浓度在ND—0.307mg/m3之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22—1.69mg/m3之间。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醇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主要污染因子饮食业油烟的排放浓度在1.17~1.38mg/m3之间,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油烟最高排放浓度≤2.0mg/m3)。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下风向排放浓度在0.191—0.262mg/m3之间,非*烷总烃的下风向排放浓度在0.51—0.89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醇下风向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苯*烯下风向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车间门窗 (略) ,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65—0.86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4昼间噪声在53.1dB(A)—64.3dB(A)之间,夜间噪声44.0dB(A)—52.6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海星 (略)
单位地址: (略) 咸宁高新技术 (略) 内
联系人:肖斌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2024年12月3日。
湖北海星 (略) 高性能难燃阻尼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
2024年11月6日
2024年11月3日,湖北海星 (略) (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对“湖北海星 (略) 高性能难燃阻尼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现场检查。
验收组现场查看 (略) 、 (略) 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实际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占地面积约*.66m2,主要布置1#车间、2#车间、综合楼等建筑,厂区大门 (略) (略) 一侧,1#车间作为预留车间, (略) 中间偏北;主要生产车间2#车间 (略) 南侧,综合楼 (略) 南侧与2#车间并列。项目现可年产轻质吸声芯材12吨,钢丝绳胶水67.5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湖北海星 (略) 于2024年4月委托湖北 (略) 承担其“高性能难燃阻尼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项目于2024年5月14日获得批复《关于湖北海星 (略) 高性能难燃阻尼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4]10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的验收范围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 (略) 理设施及排放方式发生改变,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理,生产废 (略) (略) 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 (略) 三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 (略) (略) ,最后进 (略) (略) 理。
(二)废气
扩建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废气、实验废气、食堂油烟。
生产车间废气:通过滤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4有组织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实验废气:通过机械排风无组织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为车间设备噪声,在采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利用厂房隔声等降噪设施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擦拭废抹布、沉淀池污泥、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桶、废活性炭、实验废料。
擦拭废抹布、沉淀池污泥及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 (略) 理。
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袋: (略) 回收。
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桶、废活性炭、实验废料:(HW49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桶,废物代码900-041-49、HW49废活性炭,废物代码900-039-49、HW13实验废料,废物代码900-016-13)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湖北汇楚)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略) 理,生产废 (略) (略) 理, (略) (略) 排放。经检测废水总排口pH日均值在7.76~7.83之间,化学需氧量日均值在86~98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在34.2~41.2mg/L之间,悬浮物日均值在31~39mg/L之间,氨氮日均值在1.54~1.93mg/L之间,动植物油日均值在2.63~3.00mg/L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咸 (略) 三 (略) 理厂进水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气口的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84—3.72mg/m3之间,苯*烯排放浓度在ND—0.307mg/m3之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22—1.69mg/m3之间。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醇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排气筒出口主要污染因子饮食业油烟的排放浓度在1.17~1.38mg/m3之间,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油烟最高排放浓度≤2.0mg/m3)。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下风向排放浓度在0.191—0.262mg/m3之间,非*烷总烃的下风向排放浓度在0.51—0.89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醇下风向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苯*烯下风向排放浓度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车间门窗 (略) ,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65—0.86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表A.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1~▲4昼间噪声在53.1dB(A)—64.3dB(A)之间,夜间噪声44.0dB(A)—52.6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海星 (略)
单位地址: (略) 咸宁高新技术 (略) 内
联系人:肖斌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2024年12月3日。
湖北海星 (略) 高性能难燃阻尼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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