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杭州婧烨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收储一般工业固废20万吨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杭州婧烨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收储一般工业固废20万吨项目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 (略) 年收储一般工业固废*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 (略) 年收储一般工业固废*吨项目 | (略) (略) 所前镇山里王村 | 杭州 (略) | 杭州 (略) 现因发展需要,拟租用杭州萧山第二齿轮箱 (略) (略) 所前镇山里王村602号的工业用房,面积约1500平方米,新购置分拣机、打包机、铲车、叉车等生产设施,实施年收储一般工业固废*吨项目。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将环评全本公示在 (略) 网站上,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运输废气:雇用有环保标志的车辆;物料堆放臭气浓度:加强车间密闭措施;物料装卸、搬运、分拣粉尘:喷雾降尘,加强车间内换气通风。 生活污水: (略) 已有的化 (略) 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①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以减少传动装置间的振动;②在满足经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安全可靠、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 (略) ,高噪声设备单独设置隔声车间,并尽量远离厂界布置;④设置独立的经营场所,进一步提高场所隔声降噪能力;⑤项目经营期间要做到门窗紧闭,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固废: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木材,废布、废丝、废皮革等作为产品出售下游资源再生企业再利用; (略) 回收再利用,废矿物油、矿物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废劳保用品和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 (略) 置。 |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址: (略) (略) 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 (略) 年收储一般工业固废*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 (略) 年收储一般工业固废*吨项目 | (略) (略) 所前镇山里王村 | 杭州 (略) | 杭州 (略) 现因发展需要,拟租用杭州萧山第二齿轮箱 (略) (略) 所前镇山里王村602号的工业用房,面积约1500平方米,新购置分拣机、打包机、铲车、叉车等生产设施,实施年收储一般工业固废*吨项目。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将环评全本公示在 (略) 网站上,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运输废气:雇用有环保标志的车辆;物料堆放臭气浓度:加强车间密闭措施;物料装卸、搬运、分拣粉尘:喷雾降尘,加强车间内换气通风。 生活污水: (略) 已有的化 (略) 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①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以减少传动装置间的振动;②在满足经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安全可靠、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 (略) ,高噪声设备单独设置隔声车间,并尽量远离厂界布置;④设置独立的经营场所,进一步提高场所隔声降噪能力;⑤项目经营期间要做到门窗紧闭,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固废: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木材,废布、废丝、废皮革等作为产品出售下游资源再生企业再利用; (略) 回收再利用,废矿物油、矿物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废劳保用品和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 (略) 置。 |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址: (略) (略) 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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