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
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
索 引 号: | D28-1123-2024-1387 | 分 类: | 决策部署落实 | |||
责任部门: | 县 (略) | 发文日期: | 2024-11-07 09:27:39 | |||
标 题: | 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 (略) 泰和县澄江 (略)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批复文件 |
1 | 泰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新建芦源水厂 | 泰环督字[2024]27号 | 告知承诺制 |
2 | 泰和县倍得思 (略) 投影设备制造项目 | 泰环督字[2024]28号 | 告知承诺制 |
3 | 泰和县 (略) 年加工*吨建筑垃圾项目(一期) | 泰环督字[2024]29号 | ?一般制 |
索 引 号: | D28-1123-2024-1387 | 分 类: | 决策部署落实 | |||
责任部门: | 县 (略) | 发文日期: | 2024-11-07 09:27:39 | |||
标 题: | 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 (略) 泰和县澄江 (略)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批复文件 |
1 | 泰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新建芦源水厂 | 泰环督字[2024]27号 | 告知承诺制 |
2 | 泰和县倍得思 (略) 投影设备制造项目 | 泰环督字[2024]28号 | 告知承诺制 |
3 | 泰和县 (略) 年加工*吨建筑垃圾项目(一期) | 泰环督字[2024]29号 | ?一般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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