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5日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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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11月5日作出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5日我厅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3日(7日)。

联系电话:0951-*(核与辐射安 (略) )

传真:095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99-9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类型

1

关于永 (略) 医用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DSA)移机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宁核环[2024]11号

(见附件)

2024年11月5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永 (略)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5日我厅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3日(7日)。

联系电话:0951-*(核与辐射安 (略) )

传真:095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99-9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类型

1

关于永 (略) 医用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DSA)移机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宁核环[2024]11号

(见附件)

2024年11月5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永 (略)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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