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自然资临3〔2024〕17号关于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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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自然资临3〔2024〕17号关于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

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 (略) 白蕉镇属下位于斗门智能制造经 (略) 的国有土地0.1459公顷作为斗门智能制造经 (略) ( (略) 、 (略) 、 (略) )道路配套工程的临时办公用房。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0.1459公顷,其中:农用地0.1459公顷(养殖坑塘0.1433公顷、 (略) 0.0026公顷)。该临时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因此,该临时用地使用地类为农用地0.1459公顷(养殖坑塘0.1433公顷、 (略) 0.0026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一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4年10月 日起至2025年10月 日止)。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单位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工作计划、要求、措施、技术标准等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略) (略)

2024年11月1日


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 (略) 白蕉镇属下位于斗门智能制造经 (略) 的国有土地0.1459公顷作为斗门智能制造经 (略) ( (略) 、 (略) 、 (略) )道路配套工程的临时办公用房。

  二、该临时用地范围内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0.1459公顷,其中:农用地0.1459公顷(养殖坑塘0.1433公顷、 (略) 0.0026公顷)。该临时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因此,该临时用地使用地类为农用地0.1459公顷(养殖坑塘0.1433公顷、 (略) 0.0026公顷)。

  三、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一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即2024年10月 日起至2025年10月 日止)。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单位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工作计划、要求、措施、技术标准等完成土地复垦,通过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使用者,并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红线图

(略) (略)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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