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麻当章子沟1号采石场建筑用石料花岗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夏河县麻当章子沟1号采石场建筑用石料花岗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夏河县麻当章子沟1号采石场建筑用石料(花岗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甘南州夏河县麻当乡桥沟塘村附近
(4)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排土场、工业场地、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生 (略) 、 (略) 及配套附属设施等。矿区占地面积0.0514 km2,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资源量(333)为50.89×104m3(134.(略)吨),可利用资源量为40.71×104m3(107.(略)吨),开采规模为4.92×104m3/a((略)吨),开采标高为2656-2479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花岗闪长岩,矿山服务年限为7.02a。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26.(略)元。
2、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夏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夏河县人民街9号
联系人:王玉顺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 (略) (略) (略)
公司地址: (略) (略) 几江滨江大道几江段16号江岸丽都D栋1-3号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4、公 (略) 络链接
http://http://**.cn/xxgk2018/xxgk/xxgk01/(略)/t(略)_(略).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问卷调查表、“(略)”环保举报热线、 (略) 站等途径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回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夏河县麻当章子沟1号采石场建筑用石料(花岗闪长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甘南州夏河县麻当乡桥沟塘村附近
(4)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排土场、工业场地、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生 (略) 、 (略) 及配套附属设施等。矿区占地面积0.0514 km2,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资源量(333)为50.89×104m3(134.(略)吨),可利用资源量为40.71×104m3(107.(略)吨),开采规模为4.92×104m3/a((略)吨),开采标高为2656-2479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花岗闪长岩,矿山服务年限为7.02a。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26.(略)元。
2、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夏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夏河县人民街9号
联系人:王玉顺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 (略) (略) (略)
公司地址: (略) (略) 几江滨江大道几江段16号江岸丽都D栋1-3号
联系电话:(略)
邮箱:*@*q.com
4、公 (略) 络链接
http://http://**.cn/xxgk2018/xxgk/xxgk01/(略)/t(略)_(略).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问卷调查表、“(略)”环保举报热线、 (略) 站等途径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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