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还田服务主体核查补助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3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还田服务主体核查补助名单的公示
根据大通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大政〔2023〕334号)等文件要求,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商品有机肥还田服务进行核查后,拟对完成还田任务的服务主体支付全环节服务补助资金,现将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11月7日—11月11日)。如有异议,可来电向 (略) 综合办公室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71—*
联 系 人:石玉文(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监督电话:0971—*(县 (略) 综合办公室)
附件:2023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还田服务主体核查补助名单.docx
大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1月7日
根据大通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大政〔2023〕334号)等文件要求,大通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商品有机肥还田服务进行核查后,拟对完成还田任务的服务主体支付全环节服务补助资金,现将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11月7日—11月11日)。如有异议,可来电向 (略) 综合办公室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71—*
联 系 人:石玉文(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监督电话:0971—*(县 (略)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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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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