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建设地点: (略) 岳池县兴隆镇粑粑店村6组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 (略) 岳池县兴隆镇粑粑店村6组原场址进行扩建项目,利用原有4栋猪舍,由原出栏4800头扩增至年出栏(略)头(存栏量由2400头扩增至5000头),不新增用地。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联系人:陈总 电话:(略)
地址: (略) 岳池县兴隆镇粑粑店村6组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 (略) 联系人:周工
地址: (略) (略) (略) 5号1栋18楼1807、1808号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群众的意见,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
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文件的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建设地点: (略) 岳池县兴隆镇粑粑店村6组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 (略) 岳池县兴隆镇粑粑店村6组原场址进行扩建项目,利用原有4栋猪舍,由原出栏4800头扩增至年出栏(略)头(存栏量由2400头扩增至5000头),不新增用地。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联系人:陈总 电话:(略)
地址: (略) 岳池县兴隆镇粑粑店村6组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 (略) 联系人:周工
地址: (略) (略) (略) 5号1栋18楼1807、1808号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四、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关心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群众的意见,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 (略) 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
岳池县兴隆镇亨通生态养殖家庭农场生猪养殖项目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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