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南路168号绿地峰汇商务广场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户外招牌设置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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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南路168号绿地峰汇商务广场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户外招牌设置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城南路168号绿地峰汇商务广场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户外招牌设置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略) (略) (略) :

我镇于2024年 (略) 沪浦检行公建〔2024〕143号检察建议书,对 (略) 168号绿地峰汇商务广场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户外招牌设置的事宜提出检察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168号绿地峰汇商务广场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系一幢独立楼房建筑,总高约11米,营业面积约1600平方米。上述商务会所户外招牌设置由字体标识和发光灯带等灯牌构成,覆盖东北和西北面楼体,开灯时间为19点至23点。周边有绿地峰汇商住两用楼、江南清漪园 (略) 等,灯牌距 (略) 303弄江南清漪园 (略) 直线距离170米。经司法鉴定,该商务会所灯牌朝向江南清漪 (略) 楼栋方向的光强为*.2cd,超过《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2017)规定的标准限值,既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又损害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处理情况

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所指出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由镇规建办牵头 (略)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卫星居委等相关单位于镇政府约谈新豪影汇KTV负责人。会上,KTV负责人承诺将于10月底前拆除户外顶部灯光招牌的字体标识和发光灯带,社区、居委做好该工作的跟踪监管工作。

10月23日经现场检查,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已拆除户外顶部灯光招牌设施的字体标识和发光灯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避免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灯光招牌设置的后续反弹,我镇职能部门将 (略) 、居委持续做好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的跟踪监管工作。同时,为避 (略) 域内类似事件的发生, (略) 、居委将做好定期巡查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减少光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还居民一个干净美丽的生活环境。

(略) (略) 惠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惠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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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南路168号绿地峰汇商务广场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户外招牌设置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略) (略) (略) :

我镇于2024年 (略) 沪浦检行公建〔2024〕143号检察建议书,对 (略) 168号绿地峰汇商务广场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户外招牌设置的事宜提出检察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168号绿地峰汇商务广场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系一幢独立楼房建筑,总高约11米,营业面积约1600平方米。上述商务会所户外招牌设置由字体标识和发光灯带等灯牌构成,覆盖东北和西北面楼体,开灯时间为19点至23点。周边有绿地峰汇商住两用楼、江南清漪园 (略) 等,灯牌距 (略) 303弄江南清漪园 (略) 直线距离170米。经司法鉴定,该商务会所灯牌朝向江南清漪 (略) 楼栋方向的光强为*.2cd,超过《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2017)规定的标准限值,既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又损害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处理情况

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所指出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由镇规建办牵头 (略)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卫星居委等相关单位于镇政府约谈新豪影汇KTV负责人。会上,KTV负责人承诺将于10月底前拆除户外顶部灯光招牌的字体标识和发光灯带,社区、居委做好该工作的跟踪监管工作。

10月23日经现场检查,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已拆除户外顶部灯光招牌设施的字体标识和发光灯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避免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灯光招牌设置的后续反弹,我镇职能部门将 (略) 、居委持续做好新豪影汇KTV商务会所的跟踪监管工作。同时,为避 (略) 域内类似事件的发生, (略) 、居委将做好定期巡查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减少光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还居民一个干净美丽的生活环境。

(略) (略) 惠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惠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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