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热发电锅炉烟气脱硫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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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热发电锅炉烟气脱硫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余热发电锅炉烟气脱硫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投资总额: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100%;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169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略) (略) (略) 于2024年6月17日-18日对本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3#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石膏,集中收集, (略) 理。项目固废得 (略) 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方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余热发电锅炉烟气脱硫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投资总额: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比100%;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169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略) (略) (略) 于2024年6月17日-18日对本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3#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石膏,集中收集, (略) 理。项目固废得 (略) 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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