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三角岛科教博览与环保智能建筑工程-配套设施五及水上浮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三角岛科教博览与环保智能建筑工程-配套设施五及水上浮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三角岛科教博览与环保智能建筑工程-配套设施五及水上浮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三角岛科教博览与环保智能建筑工程-配套设施五及水上浮桥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万山海洋开 (略) |
建设单位 | 珠海九控蓝色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沙滩泳池和水上浮桥工程,并在两座水上浮桥之间划定海 (略) 主要开展水上摩托艇等水上娱乐活动,其用海范围避开了沙滩范围和泳池取、排水口及取、排水管道用海范围,用海面积为6.9830公顷。 |
环评机构 | 广东澜海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环评 文件,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施工期:抛锚、开挖等水下施工作业产生一定量的悬浮物;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尾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船舶含油废水;施工设备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营运期:生活污水、游乐场噪声、生活垃圾等。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环评文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根据三角岛科教博览与环保智能建筑工程-配套设施五及水上浮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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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三角岛科教博览与环保智能建筑工程-配套设施五及水上浮桥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万山海洋开 (略) |
建设单位 | 珠海九控蓝色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沙滩泳池和水上浮桥工程,并在两座水上浮桥之间划定海 (略) 主要开展水上摩托艇等水上娱乐活动,其用海范围避开了沙滩范围和泳池取、排水口及取、排水管道用海范围,用海面积为6.9830公顷。 |
环评机构 | 广东澜海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环评 文件,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施工期:抛锚、开挖等水下施工作业产生一定量的悬浮物;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尾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船舶含油废水;施工设备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营运期:生活污水、游乐场噪声、生活垃圾等。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环评文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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