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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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略)

邮箱:*@*63.com

邮编:(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 (略) 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新建合沟镇7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新沂 (略)

建设地点

(略) 合沟镇长集村、郇楼村、青石桥村、界沟村和马场村相关水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新沂 (略) 拟投资(略) (略) 合沟镇建设7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 (略) (略) 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4〕239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 (略) 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规定要求施工,防止扬尘污染;在距 (略) 较近的施工工地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

3、项目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车辆、设备冲洗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上清水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隔油沉淀池应设置在远离河流的地方并由专人管理,严禁排入附近河流。项目运营期拟采用无人值守的方式,无生活污水产生。

4、项目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控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靠近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围挡等,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1类标准限值。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略) 理,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土石方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项目运营期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旧太阳能光伏组件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资 (略) 置。

6、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设计,制订并落实详细的施工方案、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生态补偿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和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生态扰动,减少对(略)生生态、水生生态的破坏; (略) 生态保护,严禁废水、弃渣、垃圾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略)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

2、

项目名称

(略) 钟吾街道孔圩村5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新沂 (略)

建设地点

(略) 钟吾街道孔圩村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新沂 (略) 拟投资(略) (略) 钟吾街道孔圩村建设5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 (略) (略) 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497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 (略) 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规定要求施工,防止扬尘污染;在距 (略) 较近的施工工地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

3、项目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罐车清掏,施工车辆、设备冲洗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上清水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沉淀池应设置在远离河流的地方并由专人管理,严禁排入附近河流。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为升 (略) 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 (略) (略) 理,罐车定 (略) 理。项目在升压站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腐防渗和渗液收集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

4、项目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控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靠近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1类标准限值。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略) 理,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土石方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运营期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旧太阳能光伏组件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资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 (略) 理。

6、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设计,制订并落实详细的施工方案、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生态补偿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和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生态扰动,减少对(略)生生态、水生生态的破坏; (略) 生态保护,严禁废水、弃渣、垃圾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略)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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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略)

邮箱:*@*63.com

邮编:(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 (略) 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新建合沟镇7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新沂 (略)

建设地点

(略) 合沟镇长集村、郇楼村、青石桥村、界沟村和马场村相关水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新沂 (略) 拟投资(略) (略) 合沟镇建设7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 (略) (略) 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4〕239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 (略) 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规定要求施工,防止扬尘污染;在距 (略) 较近的施工工地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

3、项目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车辆、设备冲洗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上清水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隔油沉淀池应设置在远离河流的地方并由专人管理,严禁排入附近河流。项目运营期拟采用无人值守的方式,无生活污水产生。

4、项目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控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靠近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围挡等,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1类标准限值。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略) 理,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土石方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项目运营期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旧太阳能光伏组件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资 (略) 置。

6、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设计,制订并落实详细的施工方案、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生态补偿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和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生态扰动,减少对(略)生生态、水生生态的破坏; (略) 生态保护,严禁废水、弃渣、垃圾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略)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

2、

项目名称

(略) 钟吾街道孔圩村5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新沂 (略)

建设地点

(略) 钟吾街道孔圩村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新沂 (略) 拟投资(略) (略) 钟吾街道孔圩村建设5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 (略) (略) 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497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 (略) 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规定要求施工,防止扬尘污染;在距 (略) 较近的施工工地采取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

3、项目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罐车清掏,施工车辆、设备冲洗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 (略) 理后上清水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沉淀池应设置在远离河流的地方并由专人管理,严禁排入附近河流。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为升 (略) 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 (略) (略) 理,罐车定 (略) 理。项目在升压站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腐防渗和渗液收集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

4、项目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控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靠近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1类标准限值。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略) 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略) 理,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土石方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运营期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旧太阳能光伏组件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资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 (略) 理。

6、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设计,制订并落实详细的施工方案、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生态补偿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和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生态扰动,减少对(略)生生态、水生生态的破坏; (略) 生态保护,严禁废水、弃渣、垃圾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略)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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