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玖玺·云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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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玖玺·云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方案的批复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略)玺·云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方案)”收悉。 (略) 审查,同意按本次报送的调整方案进行下阶段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富顺 (略) 以东、崇文街以北;用地面积(略).47平方米(约35.9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略).8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略).6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682.6平方米;容积率2.30;建筑密度26.82%;绿地率30.01%;停车位385个,其中地上40个,地下345个。
二、本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
1、修改1、4、6#楼(E2户型) (略) , (略) 位置;
2、修改5#楼(A户型)、7#楼(C户型)客厅开间增加20公分;
3.将1#楼26层调整为25层;3、3号商业楼面积面积减少45.77平方米;
4、调整地下室面积由(略).91平方米调整为(略).57平方米;
5、立面材质45mm×90mm小方砖变更为外墙真石漆,颜色搭配不变。
本次调整仅限上述变化,未涉及内容维持(富住建勘设函[2024]12号)批复成果不变。
三、在下阶段设计之前需完成绿化景观方案审批。
四、建筑装配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应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若涉及建设内容、 (略) 、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 (略) 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在进行建筑外装修工程前,请将外装修材料样 (略) ,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外装修施工。
七、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年。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永忠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略)玺·云台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方案)”收悉。 (略) 审查,同意按本次报送的调整方案进行下阶段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富顺 (略) 以东、崇文街以北;用地面积(略).47平方米(约35.9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略).8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略).6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682.6平方米;容积率2.30;建筑密度26.82%;绿地率30.01%;停车位385个,其中地上40个,地下345个。
二、本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
1、修改1、4、6#楼(E2户型) (略) , (略) 位置;
2、修改5#楼(A户型)、7#楼(C户型)客厅开间增加20公分;
3.将1#楼26层调整为25层;3、3号商业楼面积面积减少45.77平方米;
4、调整地下室面积由(略).91平方米调整为(略).57平方米;
5、立面材质45mm×90mm小方砖变更为外墙真石漆,颜色搭配不变。
本次调整仅限上述变化,未涉及内容维持(富住建勘设函[2024]12号)批复成果不变。
三、在下阶段设计之前需完成绿化景观方案审批。
四、建筑装配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应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若涉及建设内容、 (略) 、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 (略) 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在进行建筑外装修工程前,请将外装修材料样 (略) ,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外装修施工。
七、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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