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关于预拨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系畜禽产 (略) 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3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浙系畜禽产 (略) 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3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实施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等8个浙系畜禽产 (略) 项目。截至目前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溪南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大河村竹林鸡养殖基地项目、彭湖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景坞村生态共享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碧门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实施进度基本符合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对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等6个浙系畜禽产 (略) 子项目,预拨50%补助资金。现就资金拨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闵瑛,联系电话:0572-(略)。
浙系畜禽产 (略) 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预拨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申请补助 | 本次预拨补助 | 备注 |
1 | 鄣吴镇 | 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 玉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90 | 45 | |
2 | 孝丰镇 | 溪南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溪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20 | 60 | |
3 | 孝丰镇 | 大河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大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50 | 20 | |
4 | 报福镇 | 澎湖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安吉 (略) | 120 | 60 | |
5 | 鄣吴镇 | 景坞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景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50 | 25 | |
6 | 灵峰街道 | 碧门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碧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00 | 50 | |
合计 | 530 | 260 |
安吉县 (略)
2024年11月8日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系畜禽产 (略) 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3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浙系畜禽产 (略) 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3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实施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等8个浙系畜禽产 (略) 项目。截至目前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溪南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大河村竹林鸡养殖基地项目、彭湖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景坞村生态共享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碧门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实施进度基本符合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对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等6个浙系畜禽产 (略) 子项目,预拨50%补助资金。现就资金拨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闵瑛,联系电话:0572-(略)。
浙系畜禽产 (略) 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预拨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申请补助 | 本次预拨补助 | 备注 |
1 | 鄣吴镇 | 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 玉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90 | 45 | |
2 | 孝丰镇 | 溪南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溪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20 | 60 | |
3 | 孝丰镇 | 大河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大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50 | 20 | |
4 | 报福镇 | 澎湖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安吉 (略) | 120 | 60 | |
5 | 鄣吴镇 | 景坞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景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50 | 25 | |
6 | 灵峰街道 | 碧门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 碧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100 | 50 | |
合计 | 530 | 260 |
安吉县 (略)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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