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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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拨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系畜禽产 (略) 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3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浙系畜禽产 (略) 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3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实施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等8个浙系畜禽产 (略) 项目。截至目前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溪南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大河村竹林鸡养殖基地项目、彭湖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景坞村生态共享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碧门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实施进度基本符合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对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等6个浙系畜禽产 (略) 子项目,预拨50%补助资金。现就资金拨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闵瑛,联系电话:0572-(略)。

浙系畜禽产 (略) 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预拨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街道)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申请补助

本次预拨补助

备注

1

鄣吴镇

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玉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0

45


2

孝丰镇

溪南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溪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20

60


3

孝丰镇

大河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大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0

20


4

报福镇

澎湖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安吉 (略)

120

60


5

鄣吴镇

景坞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景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0

25


6

灵峰街道

碧门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碧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00

50


合计

530

260


安吉县 (略)

2024年11月8日


(略)-(略)-564-公告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系畜禽产 (略) 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3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浙系畜禽产 (略) 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37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实施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等8个浙系畜禽产 (略) 项目。截至目前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溪南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大河村竹林鸡养殖基地项目、彭湖村竹林鸡养殖建设项目、景坞村生态共享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碧门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实施进度基本符合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对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等6个浙系畜禽产 (略) 子项目,预拨50%补助资金。现就资金拨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人:闵瑛,联系电话:0572-(略)。

浙系畜禽产 (略) 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预拨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街道)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申请补助

本次预拨补助

备注

1

鄣吴镇

玉华村竹林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

玉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90

45


2

孝丰镇

溪南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溪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20

60


3

孝丰镇

大河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大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0

20


4

报福镇

澎湖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安吉 (略)

120

60


5

鄣吴镇

景坞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景坞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50

25


6

灵峰街道

碧门村竹林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碧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00

50


合计

530

260


安吉县 (略)

2024年11月8日


(略)-(略)-564-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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