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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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永嘉县宠爱 (略) 项目名称:永嘉县宠爱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永嘉县瓯北街道阳光大道金汇景园1-2幢106室 项目内容:为满足项 (略) 域宠物医疗服务需求,永嘉县宠爱 (略) 拟租赁 (略) 永嘉县瓯北街道阳光大道金汇景园1-2幢1层底商空置商铺,用于 (略) 项目。在许可证经营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服务,包含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手术(绝育、腹胸腔手术)等,项目接诊量10只/d,宠物美容15只/d,宠物寄养10只/d,住院部最大容纳8只宠物。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11月6日在中国 (略) (略) (略) 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永嘉县宠爱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永嘉县电业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 (略) (略) 2024年11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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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永嘉县宠爱 (略) 项目名称:永嘉县宠爱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永嘉县瓯北街道阳光大道金汇景园1-2幢106室 项目内容:为满足项 (略) 域宠物医疗服务需求,永嘉县宠爱 (略) 拟租赁 (略) 永嘉县瓯北街道阳光大道金汇景园1-2幢1层底商空置商铺,用于 (略) 项目。在许可证经营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服务,包含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手术(绝育、腹胸腔手术)等,项目接诊量10只/d,宠物美容15只/d,宠物寄养10只/d,住院部最大容纳8只宠物。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11月6日在中国 (略) (略) (略) 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永嘉县宠爱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本查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永嘉县电业大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 附件: (略) (略) 2024年11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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