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连江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建 (略) 对连江县(略)-DPQ-F-17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连江县(略)-DPQ-F-17号地块面积为(略)m2,历史上为农用地地。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
(2)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3)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5)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6)地块历史上没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调查地块周边对于本地块无污染风险;
(8)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符合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
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连江县(略)-DPQ-F-17号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项目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连江县(略)-DPQ-F-17号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商业用地(B1)、住宅用地(R21)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7#楼12层1202室-2
联系方式:李工(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委托福建 (略) 对连江县(略)-DPQ-F-17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连江县(略)-DPQ-F-17号地块面积为(略)m2,历史上为农用地地。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
(2)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3)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5)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影响较小;
(6)地块历史上没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调查地块周边对于本地块无污染风险;
(8)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符合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
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连江县(略)-DPQ-F-17号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项目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连江县(略)-DPQ-F-17号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商业用地(B1)、住宅用地(R21)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二、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通讯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7号创新园二期17#楼12层1202室-2
联系方式:李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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