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邓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技改项目
地点: (略) 丹江大道与207国道交叉口西南200m(城发环保能源(邓州)有限公司现有厂内),地理位置为:E112°8′11.33″,N32°38′13.31″
处理规模:依托公 (略) 理能力10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设备,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改变原有焚烧炉、发电机组规模,焚烧规模维持1000t/d, (略) 政污泥25t/d(9125t/a)、废化纤纺织料15t/d(5785t/a)、废纸5t/d(1825t/a)、医疗废物残渣15t/d(5475t/a)、废布料5t/d(1825t/a)、废塑料10t/d(3650t/a)、废聚氨酯泡沫5t/d(1825t/a)、废木料等生物质料5t/d(1825t/a),掺烧固体废物总量为85t/d((略)t/a), (略) 生活垃圾焚烧现有工程余量能满足本项目。未超过生活垃圾的总掺烧比例30%,且一般工业固废来源均需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略))及修改单相关入炉要求。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能包含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与建设单位联系和反馈。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百合
电话:(略)
5、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工
电话:(略)
邮箱:*@*q.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的10个工作日之内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技改项目
地点: (略) 丹江大道与207国道交叉口西南200m(城发环保能源(邓州)有限公司现有厂内),地理位置为:E112°8′11.33″,N32°38′13.31″
处理规模:依托公 (略) 理能力10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设备,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改变原有焚烧炉、发电机组规模,焚烧规模维持1000t/d, (略) 政污泥25t/d(9125t/a)、废化纤纺织料15t/d(5785t/a)、废纸5t/d(1825t/a)、医疗废物残渣15t/d(5475t/a)、废布料5t/d(1825t/a)、废塑料10t/d(3650t/a)、废聚氨酯泡沫5t/d(1825t/a)、废木料等生物质料5t/d(1825t/a),掺烧固体废物总量为85t/d((略)t/a), (略) 生活垃圾焚烧现有工程余量能满足本项目。未超过生活垃圾的总掺烧比例30%,且一般工业固废来源均需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略))及修改单相关入炉要求。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能包含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与建设单位联系和反馈。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百合
电话:(略)
5、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工
电话:(略)
邮箱:*@*q.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的10个工作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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