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内蒙古汇方久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内蒙古汇方 (略) 委托内蒙古 (略) 主持编制内蒙古汇方 (略) 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公示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汇方 (略) 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
选址: (略)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阿勒台嘎查
建设内容:利用生物发酵技术将钻井岩屑变为一类固废, (略) 理后的岩屑对上海庙镇阿勒台嘎查 (略) 裸露土坑进行岩屑回填生态修复治理,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9545公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汇方 (略)
联系人:卢总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主持编制单位:内蒙古 (略)
联系人:吴炜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下载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请公众在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发布单位:内蒙古汇方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内蒙古汇方久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内蒙古汇方 (略) 委托内蒙古 (略) 主持编制内蒙古汇方 (略) 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公示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汇方 (略) 岩屑回填生态修复项目
选址: (略)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阿勒台嘎查
建设内容:利用生物发酵技术将钻井岩屑变为一类固废, (略) 理后的岩屑对上海庙镇阿勒台嘎查 (略) 裸露土坑进行岩屑回填生态修复治理,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9545公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汇方 (略)
联系人:卢总
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主持编制单位:内蒙古 (略)
联系人:吴炜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下载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请公众在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发布单位:内蒙古汇方 (略)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