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曲江110千伏白数1输变电工程
韶关曲江110千伏白数1输变电工程
报来韶关曲江110千伏白数1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曲江白 (略) 域内负荷快速增长需要,提高 (略) 内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韶关曲江110千伏白数1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3-(略)-04-01-(略))。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略) 域范围。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在220kV坦界站预留位置新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新建110千伏白数1变电站,本期建设2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32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3×5兆乏电容器。最终建设规模为3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6回、10千伏出线48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3×5兆乏电容器;2.自220千伏坦界站至110千伏白数1站新建110千伏架空电 (略) 长约7.25千米,其中,双 (略) 长5.2千米、单 (略) 长1.2千米、 (略) (略) 长0.85千米;3.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9724.(略)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917.(略)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来自自有资本。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6807.(略)元,通过国内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涉及的环保、水保、能耗、节能、用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加盖公章 (略) (详见附件)。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韶关曲江110千伏白数1输变电工程核准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XS0005S01号)、《广 (略) 关于将2022年四季度上报的一批输变电工程 (略) 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启动实施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181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韶关曲江110千伏白数1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报来韶关曲江110千伏白数1输变电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曲江白 (略) 域内负荷快速增长需要,提高 (略) 内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韶关曲江110千伏白数1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403-(略)-04-01-(略))。项目单位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 (略) (略) (略) 域范围。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在220kV坦界站预留位置新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新建110千伏白数1变电站,本期建设2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2回、10千伏出线32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3×5兆乏电容器。最终建设规模为3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6回、10千伏出线48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3×5兆乏电容器;2.自220千伏坦界站至110千伏白数1站新建110千伏架空电 (略) 长约7.25千米,其中,双 (略) 长5.2千米、单 (略) 长1.2千米、 (略) (略) 长0.85千米;3.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9724.(略)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917.(略)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来自自有资本。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6807.(略)元,通过国内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涉及的环保、水保、能耗、节能、用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加盖公章 (略) (详见附件)。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韶关曲江110千伏白数1输变电工程核准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XS0005S01号)、《广 (略) 关于将2022年四季度上报的一批输变电工程 (略) 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启动实施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181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韶关曲江110千伏白数1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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