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寿宁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寿宁县住房和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寿宁县新 (略) 理厂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书》(项目代码:2208-#-04-01-#,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寿宁 (略) 组织审查的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寿宁县新 (略) (略) 理达标的污水经渔溪排放(具体位置:119.#E、27.#N)。现根据寿宁县 (略) 关于该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略) 生态 (略) 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寿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管控要求、符合《寿宁县寿宁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减缓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位于寿宁县南阳镇及鳌阳镇,分为污水厂(含排水工程)和污水主干管两个部分,近期建设规模3.#m3/d, (略) 理规模5.#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套“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沙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消毒” (略) 理系统,主要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生化池、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房、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污水主干管起 (略) 管理中心污水主干管连接,终点位于新城污水厂,污水主干管总长度#m,污水检查井约314座。项目服务范围为 (略) ( (略) 、 (略) 、东部新城、 (略) 、际 (略) )、南 (略) 沿线村庄。
项目总投资#.#元。
三、你单位应提请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寿宁县新 (略) 理厂 (略) 工程实施流域生态治理项目承诺书》,推进南阳溪 (略) (略) 修复及完善工程、寿宁县农村生 (略) 理提升治理项目、寿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等生态治理工程的实施,逐步改善渔溪水质现状,确保渔溪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的要求;并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完善长期监测制度,定期开展渔溪水质跟踪监测工作,确 (略) (略) 于稳定运行状态并达标排放;若渔溪水环境质量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无法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要求,应对污水厂进行进一步提标改造。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 (略) 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源头节水减排,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加快消除南阳镇污 (略) (略) ,推动工业企 (略) 废水循环利用,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规 (略) 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园区和医疗机构排水管理,对于污染物不能 (略) 理 (略) 理或可能影响其出水稳定达标的废水,严格限制进入污 (略) 理系统;接纳的工业废水量应严格控制 (略) 理厂实际进水量20%以内。运营期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其中COD、BOD5和氨氮指标从严执行30mg/L、8mg/和3.0mg/L要求。
(二)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 (略) 的洒水、车辆冲洗和水泥养护,不外排;管网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缩短施工时间,降低沿河管段施工对水体的扰动;施工营地、物料堆放场地等临时场地应远离水体布置,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
(三)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配备喷雾降尘措施,施工物料堆放应加篷布覆盖;优化施工 (略) 线,运输车辆 (略) 覆盖车身,沿途经过敏感目标时应降低车速,防止土石方散落,并定期清 (略) 的洒落物,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加强恶臭污染防治, (略) 绿化,对粗格栅及提升泵站、AAO生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主要恶臭产生单元进行加盖、 (略) 理,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设 (略) 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进行达标排放,降低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的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表4二级标准。
(四)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运营期间各类水泵、污泥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首先考虑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远 (略) 布置; (略) 内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建立地下水监测管理体系,应在项目上游、下游及厂内分别设置背景监测井、污染扩散监测 (略) 内污染监测井,按要求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并建立台账。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 (略) 内各构筑物功能、防渗要求和《报告书》提 (略) 防渗要求,分别设置重 (略) 、一 (略) 、简 (略) ,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理区为重 (略) , (略) 理车间为一 (略) 。重 (略) 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防渗能力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效,一 (略) 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 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六)项目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在综合利用基础上,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加强污泥贮存管理,对污泥的产生、贮存、 (略) 置情况实施备案报告制,污泥浓缩脱水至含水率小于60%后暂存于污泥池,定期外 (略) 置。污泥运输应采取密闭、防水、放渗漏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略) 理 (略) 理控制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污泥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七)你单位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按规定编制和实施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和进、出水水质监控。项目需建设不小于3000m3有效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 (略) ,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
七、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寿宁 (略) 。项目日常监督管理 (略) 寿宁 (略) 负责。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印发
寿宁县住房和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寿宁县新 (略) 理厂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书》(项目代码:2208-#-04-01-#,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寿宁 (略) 组织审查的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寿宁县新 (略) (略) 理达标的污水经渔溪排放(具体位置:119.#E、27.#N)。现根据寿宁县 (略) 关于该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略) 生态 (略) 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寿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管控要求、符合《寿宁县寿宁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减缓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位于寿宁县南阳镇及鳌阳镇,分为污水厂(含排水工程)和污水主干管两个部分,近期建设规模3.#m3/d, (略) 理规模5.#m3/d,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套“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沙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次氯酸钠消毒” (略) 理系统,主要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生化池、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房、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污水主干管起 (略) 管理中心污水主干管连接,终点位于新城污水厂,污水主干管总长度#m,污水检查井约314座。项目服务范围为 (略) ( (略) 、 (略) 、东部新城、 (略) 、际 (略) )、南 (略) 沿线村庄。
项目总投资#.#元。
三、你单位应提请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寿宁县新 (略) 理厂 (略) 工程实施流域生态治理项目承诺书》,推进南阳溪 (略) (略) 修复及完善工程、寿宁县农村生 (略) 理提升治理项目、寿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等生态治理工程的实施,逐步改善渔溪水质现状,确保渔溪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的要求;并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完善长期监测制度,定期开展渔溪水质跟踪监测工作,确 (略) (略) 于稳定运行状态并达标排放;若渔溪水环境质量仍在项目投入使用前无法满足相应水环境功能要求,应对污水厂进行进一步提标改造。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 (略) 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源头节水减排,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加快消除南阳镇污 (略) (略) ,推动工业企 (略) 废水循环利用,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规 (略) 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园区和医疗机构排水管理,对于污染物不能 (略) 理 (略) 理或可能影响其出水稳定达标的废水,严格限制进入污 (略) 理系统;接纳的工业废水量应严格控制 (略) 理厂实际进水量20%以内。运营期项目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其中COD、BOD5和氨氮指标从严执行30mg/L、8mg/和3.0mg/L要求。
(二)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施工 (略) 的洒水、车辆冲洗和水泥养护,不外排;管网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选择枯水期施工,缩短施工时间,降低沿河管段施工对水体的扰动;施工营地、物料堆放场地等临时场地应远离水体布置,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
(三)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配备喷雾降尘措施,施工物料堆放应加篷布覆盖;优化施工 (略) 线,运输车辆 (略) 覆盖车身,沿途经过敏感目标时应降低车速,防止土石方散落,并定期清 (略) 的洒落物,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加强恶臭污染防治, (略) 绿化,对粗格栅及提升泵站、AAO生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主要恶臭产生单元进行加盖、 (略) 理,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设 (略) 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进行达标排放,降低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的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表4二级标准。
(四)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运营期间各类水泵、污泥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首先考虑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远 (略) 布置; (略) 内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建立地下水监测管理体系,应在项目上游、下游及厂内分别设置背景监测井、污染扩散监测 (略) 内污染监测井,按要求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情况并建立台账。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 (略) 内各构筑物功能、防渗要求和《报告书》提 (略) 防渗要求,分别设置重 (略) 、一 (略) 、简 (略) ,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理区为重 (略) , (略) 理车间为一 (略) 。重 (略) 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防渗能力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效,一 (略) 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 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六)项目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在综合利用基础上,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加强污泥贮存管理,对污泥的产生、贮存、 (略) 置情况实施备案报告制,污泥浓缩脱水至含水率小于60%后暂存于污泥池,定期外 (略) 置。污泥运输应采取密闭、防水、放渗漏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略) 理 (略) 理控制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污泥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七)你单位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按规定编制和实施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和进、出水水质监控。项目需建设不小于3000m3有效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 (略) ,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
七、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寿宁 (略) 。项目日常监督管理 (略) 寿宁 (略) 负责。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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