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4日―2024年11月0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象山荣欣针织厂年产2000吨针织品水洗定型生产线技改项目
2024年11月04日―2024年11月0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象山荣欣针织厂年产2000吨针织品水洗定型生产线技改项目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象山荣欣针织厂年产2000吨针织品水洗定型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象环许〔2024〕66号 | 11.07 |
联系单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公告期为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9日(7日)。
联系电话:0574-(略)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窗口(象山县丹西街道300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象山荣欣针织厂年产2000吨针织品水洗定型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象环许〔2024〕66号 | 11.07 |
联系单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公告期为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9日(7日)。
联系电话:0574-(略)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窗口(象山县丹西街道300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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